吴永梁判魏应充交保 “很坚持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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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2:31 联合报 记者何炯荣/彰化报导
顶新饲料油案审判长吴永梁裁定魏应充交保,引起各界议论和批评,但他多方查证后,仍
坚持自己的裁判,第三度裁定魏应充等人交保,“对被告有利与不利的事证,都会钜细靡
遗地确认”是彰化法界人士对吴永梁共同评价。
吴永梁 43岁,中兴大学法律系毕业,司法官第43期结业,二00四年间分发到彰化地方法
院服务至今。考上司法官前,他曾在银行界服务5 年多,养成待人和气、处事谨慎的态度
,担任法官后还到大学攻读科技法律硕士学位,对智慧财产有深入钻研。
“他是好法官”、“他是人权法官”,这是彰化法界人士最直接的回应。曾跟吴永梁多次
交手的检察官说,吴永梁非常坚持“无罪推定是捍卫人权的最基本精神”的信念,除非是
暴力、杀人、贩毒、枪砲和性侵害等重罪或有再犯之虞的被告,吴永梁通常不会押人。
另名检察官说,去年10月30日顶新案起诉移审,检方听到接审的审判长是吴永梁时,“心
都冷了一半”,没想到裁定魏应充等四名被告都继续羁押禁见,当时检方是很意外。
今年1月27日,合议庭召开延押庭,吴永梁裁定魏应充等人交保,台中高分院两度撤销裁
定并发回,合议庭仍坚持维持交保的裁定,检察官说:“只要认识吴永梁的人,都会理解
;只要他的心证已形成,就不会改变裁定”。
备注:
审判长吴永梁,61年次、司法官43期,去年9月升为审判长,去年4月富味乡案时是受命法
官。他在诸多资深律师眼中,是个“年轻的老实人”;对他的印象是“正派、正直、好人
”,但也有人形容,他像“法匠”。
彰化地院审判长吴永梁与受命法官吕美玲、陪席法官张琇涵裁定魏应充一亿元交保,现在
案件由彰化地方法院审理当中。2015年11月27日,彰化地方法院宣判魏应充等被告皆获判
无罪[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