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生为转系竟这么做 这下悲剧了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126/740727
景文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陈姓大一生,为了转资管系,竟在转系申请书“导师意见”、“原科系组主任审查签章”栏中,伪造导师及系主任签名,前年获检方缓起诉2年,须服60小时义务劳役,未料,他未依期限履行劳役遭撤销缓起诉,台北地院今依伪造文书罪判他3月,缓刑2年,还要服80小时义务劳役,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3岁)前年4月就读景文科大电子工程系一年级,因兴趣不合,想转到资讯管理系,竟在转系申请书中伪造班导师及系主任的签名,向注册组申办转系,校方察觉有异,确认陈男冒签导师与系主任姓名后记他大过,并移送检方侦办。
检方侦查时,陈男始终承认盗签老师名,检方给予缓起诉,须服60小时义务劳务,但他不珍惜悔改机会,未依缓起诉条件在期限内服劳务,检方于是撤销缓起诉,将他重新起诉,法官审酌后,依伪造文书罪判陈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还要服80小时义务劳务,陈男可说是得不偿失。(张钦/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