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柱案不起诉朱立伦 高检署驳回再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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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调查国民党换掉副总统提名人洪秀柱“换柱案”,是否涉及总统暨副总统选罢法的
“搓圆仔”条款,特侦组调查后认定罪证不足,本月六日发交台北地检署公告不起诉国民
党主席朱立伦、秘书长李四川,北检依职权向高等检察署提出再议,高检署今驳回再议,
全案确定。
特侦组约谈朱立伦、李四川时,2人承认曾在9月22、29日、10月3日,3度与洪的会面,以
党内反弹、选情低迷等为由劝退洪,但未提及条件交换,3000万元支票的事,是因国民党
原本就要编给洪1亿3000万元选举预算,但她拒收,直到9月洪营经费只剩3000余万元,洪
才先向国民党借支,等选后再以选举补助款偿还,但党开出的第1张支票即因洪参选身分
遭挑战而暂时退回。
不起诉指出,洪在应讯时证称,叶匡时转交给洪3000万元的台支支票,“没有抬头”,但
检方向洪提示抬头记载“105年总统副总统拟参选人洪秀柱政治献金专户”的禁止背书转
让支票,洪改口解释说,叶拿支票给她时,她直接看支票的金额,“我很少用支票,且以
我目前的眼力,没办法看清楚支票抬头…”;至于“资源、搭档”交换之说,洪秀柱与助
理柯明秀均供称是回应名嘴胡忠信等人的质疑,回应对象并非朱、李。
全案本月6日不起诉后,北检依权提起再议,高检署检视卷证事实与相关法条要件,认定
原处分的侦查已臻完备,也无违背法令,无再行续查必要,驳回再议,不得再议,全案确
定。(11︰4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