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q981334 (反记者,救台湾)》之铭言:
: 微软只是为了多一笔钱算一笔钱在唬烂而已
: 他们本身赚钱来源根本不是个人用户
: 而是企业以及机构。
: 管你正版、盗版,他们的目的从古至今都是提升市占率以及让人习惯他们的系统。
: 企业是个人组成的。
: 个人都使用Windows系统的话,未来到企业还是得用Windows。
: 当然一些影音编辑.服务器等等除外。
: 但是这些都是少数而已。
: 不管是金融.军事.交通管理.文书处理.资料统计,通通还是以Windows为主。
: 所以他们只是唬烂而已
: 他们好歹也是人好吗?能多赚3000台币也是钱啊!,多唬烂看能让几个个人用户转正版也
: 好,全球有十几亿台电脑,扣除服务器.超级电脑.企业等等,还是以个人用户为大宗,只
: 要有1%的人正版转盗版,他们收益至少可以支付许多基层员工的薪水了。
既然提到这个 本鲁就依照以前打工时候的状况做回复
约莫5年前,本鲁还在专职PT时候接洽过两家律师事务所的工作
1.台湾微软(后来娱乐部门有没有独立不清楚) 2.台湾新力娱乐
先说说1的状况好了
当年的台湾微软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五家......分工的部分可能要由经历过的30CM或
E CUP才能解释,本鲁不了解就无法解释。
当时本鲁接到律师事务所的案子表示桃园某处有要查盗版行为...
律师事务所联合当地保智大队(全名记不清了),共同突击当时的商家
凭印象该店家是以工作室名义成立(无公司名称及统编),并向桃园某政府机关承租
店面部分营业(旁边还是福利站)
流程就...依照现场营业状况、电脑维修数量做一一采证
采证的部分为 登陆机码 侵权画面.....etc....蒐证完成后由保智大队交给商家人员
搜索票等等程序....
所以不要再认为个人户不会被查了...会被查是因为....人际关系处理不当或其他原因
被举报
2.新力娱乐的部分因为篇幅较长就......(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