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适不适合领养的人是小孩自己吗?
要先过社会局那关好不好?
然后才是看双方的意愿,小孩本来就有拒绝的权力
结果丢个烂议题出来不晓得一堆人再HIGH什么?
一堆人生了小孩,丢在垃圾堆丢在公共厕所
这种人渣不去炮去炮想认养的人根本就是神......
※ 引述《Wenjiabao (温家宝)》之铭言:
: 依照目前台湾岛内对于同性恋的态度
: 奉劝各位甲甲or由由还是不要去领养小孩
: 本总理支持同性恋的性选择权,人家两情相悦爱你肛我我肛你那是人家的自由
: 我们要尊重人家
: 但是小孩长大可能会因为你们的选择而遭受霸凌,
: 那就哭哭囉
: 光一句听说你妈的老二有30cm,这会让小孩在青春期时很难调适
: 心灵受到挫折
: 舌么? 你说老师应该予以制止? 没用的
: 因为老师只有12.5cm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