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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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嘉义人,
先形容出事的仁爱路,
那条路算是闹街,
有电影院.KTV.大规模补习班...,
所以马路旁边走的人是非常多的,
路是双线道(违停的汽机车一堆导致路变更小),
才让推文说大家都会减速慢行(更别说有像这位女老师白目穿越马路的人一大堆)
重要的是附近几个路口没红绿灯,但有斑马线(要绕超远才有红绿灯的斑马线)
所以一堆人就理所当然跨越马路为了方便
但是我在意的点是
因为人多闹区,你就能跨越马路嘛?
你知道马路是给车开机车骑的嘛,不是给行人跨过去给车撞的嘛?
明明斑马线在旁边,明明你就该走那,为什么还要跨越?
就像你平常在高速公路开车,你会想到有船突然出现让你撞到嘛?
明明马路给车开机车骑,我不知道行人出现在马路上是什么概念?
至于可能有人说,有斑马线没红绿灯那有什么用,但是斑马线是提醒用车人呀,他可以注
意到斑马线是否有人要过,而不是在马路上注意是否有白目冲出来。
就像绿灯时,我他妈还要注意红灯方有没有白痴冲出来一样,免得吃应注意未注意白痴法
。
做对的事后,才来靠背对方错吧
这件事两方都有错,没必要为任何一方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