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因为不想拖累子女 七旬翁选择自焚亡

楼主: hsanchin (kyocera)   2015-11-22 15:53:11
※ 引述《mkjay00000 (大只的肥羊)》之铭言:
: 当谈到长照议题时,好像免不了一定会谈到安乐死的议题,我看了大家的讨论,在这里“
: 安乐死”指以积极的手段使当事人减少寿命直至死亡。
: 大家的心态好像是“不想拖累家人”、“不想再受到病痛的折磨”、“自己选择死亡的时
: 刻”认为这才是“善终”。
: 以往在提到安乐死议题时,首先会思考实际操作的问题,例如:可能有些子女觊觎病人财
: 产,急迫性的希望病人死亡。
: 然后就会碰触到安乐死的一个原则“知后同意”指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才能给予安乐死
: 的服务。
: 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 上述“安乐死”都是在当事人同意下,才由专业人员(医生)提供安乐死的服务。但是,若
: 您一心求死,选择“自杀”不也是一个可以达到“安乐死”目的的方法?
: “不想连累家人”
: “不想再受到病痛的折磨”
: “自己选择死亡的时刻”
: 这些都可以经由自杀做到,而且“自己促使自己的生命减少”,与“经由专业人员剥夺生
: 命”,前者某种程度上来说拥有更多的自主成分在,有更多的个人化操作空间“能用自己
: 想要的方式死亡”对于生命品质的追求更加圆满。
: 既然有“自杀”这么简易又现成的方法可用,为什么还要“假他人之手”来死亡?
: 总的来说,我会看到所谓“安乐死”是把生命的议题交托给医疗专业人员,由别人的手来
: 帮助自己死亡。
: 是不是我们连“让自己死亡”的勇气都没有?
: 所以才要经由多数人的认证,证明某个人是适合死亡的?
: 例如:
: 病人判断遭受病痛折磨,不如归去。
: 家人判断这个疾病的医疗费用庞大。
: 医生判断没有康复的可能。
: 然后,才证明“你已经可以去死了”。
: 这样有比较有品质吗?
我觉得啦,这种经由医疗人员的过程是必须的。因为这种方式其实是将无力愧疚感给稀释
经由许多人一起承担(患者 家属 医疗人员)。
如果一个人因病不得不死,于是就自杀了。我想他的亲友一定多少会有是不是我再多做
些什么努力可以让他好一点,这种愧疚影响是很大的。假如是经由安乐死,一步一步的分
析然后医疗人员与病患跟家属,三方经过沟通。医疗人员对生死比较能有办法消化,所以
这部分不是问题。而家属跟病患也能了解这是种不得不的无奈现实,比较容易能接受。
最后经由药物让生命走完应该也是比自杀的许多方法来的,舒服?(想不到其他形容)
而且师出有名(一些法律问题)。
至于前一篇回文者说的让自己死亡的勇气。我觉得让自己死亡需要的不是勇气,只是一种
冲动而已。"能用自己想要的方式死亡”对于生命品质的追求更加圆满"我觉得这是假议题
啦,因为死亡只是客观上生理停止运行的过程。什么死的方式应该不会让自己的生命品质
有所改变。会让自己生命品质提升的死亡应该只有死亡的目的意义,而不是方式。
而且同意自杀这种方式,会间接鼓励其他非疾病因素而想自杀的人。
因病>不想拖累家人>自杀
如果合理化这种行为就会变成:
一些忧郁者or其他因素想死(问题根本并非不可解决)>自觉愧疚不想影响他人>自杀
这样对社会的稳定是有影响的。
作者: jazy6804 (豪大帥哥)   2015-11-22 15:56:00
真羡慕还有自杀的能力~有些病人连想自杀都没办法呢~
作者: mkjay00000 (大只的肥羊)   2015-11-22 15:56:00
谢谢分享意见
作者: jazy6804 (豪大帥哥)   2015-11-22 15:57:00
不记得亲人 无法自己说话吃饭行动 这样活着有意义吗?
作者: mkjay00000 (大只的肥羊)   2015-11-22 15:59:00
原来还有责任分担的问题
作者: meblessme (地球太可怕我要回火星)   2015-11-22 16:01:00
死亡的方式其实也是安乐死合法化的目的长期卧病在床 长期严重病痛 忧郁 无法治愈 这样的死法我不认为那样活着就比较有什么生命意义耶更不用说失去意识 无法动弹之类的 当然某些这样子还能乐观生存的 我们很敬佩 但那毕竟是极少数 才能成为英雄 成为特例跟模范 并不代表每个人有义务在那样的状态活着
作者: Lans1002 (蓝斯)   2015-11-22 16:10:00
目前的安乐死还是比较针对病患跟死刑犯实施希望以后能进展到关于死亡权的部份,人皆可择死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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