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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花153万替女友家装潢 遭劈腿讨不回
2015年11月21日
【邓玉莹╱台中报导】陈姓男子2012年与黄女交往并论及婚嫁,花153万元帮黄女父母装
潢新屋、买家电、缴房贷等,不料去年发现黄女劈腿,脸书贴她与新欢亲密照,新欢还电
呛陈“她是我女友”,陈气得告黄女要她还153万元,但台中地院认为男女交往有“通财
之谊”,加上陈男提不出借贷证据,判他败诉。
陈男指称,他去年曾到黄家讨钱,但黄母竟说完全不知道什么代缴房贷、代付装潢费的事
,坚称从没收到他的钱,他才发现黄女说的都是谎言,提告要她返还借款和不当得利。
借贷最好留证据
法官曾传唤装潢人员、家电商和车商等人,他们都证实钱确实是陈男付的,但不清楚他是
帮女友代垫或是借她的。
法官认为男女交往有通财之谊,这是社会常情,有时甚至给对方钱却不需要任何理由,且
陈男拿不出借贷证据,因此驳回他的请求。可上诉。昨联系不上陈男,黄女透过律师表示
“不愿谈这事”。
律师林懿君表示,男女交往感情好的时候,金钱往来不会斤斤计较,但借贷或赠与时,最
好留下相关LINE对话纪录、短信等证据,避免未来有纠纷。
男女朋友钱财往来注意事项
●借钱给对方前,若觉得要求写借据很尴尬,最好留下相关短信或LINE对话记录、电话录
音为证
●商量借钱之事时,最好有2个以上证人知悉或在场,未来能证明是借贷关系
●借钱时最好汇款给对方,有汇款记录为证,而非给现金
●接受对方赠送贵重礼物时,最好有证人知悉,避免未来分手,对方翻脸追讨
资料来源:律师林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