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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王如玄 菊营:提告10关厂工人情非得已
针对前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将无薪假及关厂工人案的追诉责任,指向曾担任劳委会主委的高
雄市陈菊,陈菊今下午虽有公开活动,但不愿正面回应。稍晚副市长许立明 代为回应指
出,2008年12月中央对无薪假做出合法化解释,当时劳委会主委是王如玄;至于向关厂工
人提告,是审计部要求劳委会依法催讨,否则将追讨相关人员图利则人,陈菊为“保护同
仁”,向10名关厂工人提告,但法院败诉后,陈菊任内未追讨。
关厂工人案系1996年间台湾接连发生多起纺织、成衣厂厂恶性 倒闭,员工退休金与资遣
费问题都求助无门,失业劳工发起数波抗议行动,当时的劳委会主委许介 圭出面安抚,
发放关厂歇业失业劳工创业贷款和关厂歇业失业劳工再就业补助;2012年,因关厂歇业失
业劳工创业贷款”追诉期将近,劳委会发函要求未还款的 关厂工人还款,并提起民事诉
讼,但关厂工人认为这与当初劳委会承诺时的代位求偿精神不符,引发了另一波的抗争;
直到2014月3月劳动部宣布不再上诉关厂 工人案后,抗争事件大致结束。
许立明指出,劳委会于至于关厂工人案是因1997年国民党执政时,当时的劳委会主委 许
介圭做成以“贷款”处理的相关决策,造就日后关厂工人被追讨的根本原因。
许立明解释,因当时对关厂工人案做出“贷款”决策,审计部于2004至2005年间抽查“就
业安 定基金”纠正劳委会,要求劳委会依法催讨,否则相关人员将涉图利等法律责任,
为保护基层同仁、同时缩小对关厂劳工造成影响,当时主委陈菊确实做决策,在 600多位
关厂劳工中仅向其中10名投保薪资最高、有资力还款者催讨,虽然后来有3人未还款,也
经法院判决败诉,但陈菊任内也未对他们强制执行还款。
许立明强调,在事件后陈菊推动相关法案改革,包括积欠工资垫偿基金及可携带帐户制的
劳退新制等法案,希望能让全国劳工不要再面对相同处境;“相反的,王如玄除了扩大对
关厂劳工提告,并没有做什么,这样指责并不合理。”许立明说,此事也可看出一位政务
官的智慧与担当,他痛批王如玄的说法让人气愤,凸显其无知与无耻!(周昭平/高雄报
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