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表示:
1)
2007年台大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已经认定,
陈建仁所挂名的该篇文章,第一作者陈冠宇涉抄袭成立,
依台大医院所设学术伦理案件审议委员会设置办法,予以陈冠宇五年不得改聘的处分。
糟糕,全台湾一堆老年人不懂什么叫"挂名",
有那个年轻人可以解释给全台湾老年人听一下?
2)
抄袭事件爆发后,陈建仁曾控告中国时报主管,
而当年被告的夏珍,昨在脸书上写下“法庭实录”,
当时的承审法官当庭直斥陈建仁“期刊都回函说抄袭了,你还要告!”,
随后法院判决陈败诉,陈也未再提上诉,所以“法院认证抄袭的事实存在”。
到底是法院认证"陈建仁抄袭"还是"陈冠宇抄袭"呢?
糟糕,全台湾一堆老年人不懂"陈建仁"和"陈冠宇"有什么差别,
有那个年轻人可以解释给全台湾老年人听一下?
3)
邱毅质疑,涉抄袭的文章后来有再次发表,
但前后两文仅是将题目从“in Taiwan”改成“in Chinese”,
虽然名称部分不同,内容不同,就算文章刊登,也无法改变抄袭的事实。
为什么第二句讲"前后两文仅是将题目改了",然后第三句就变成"内容不同"?
然后为什么这种"改过的"文章还是可以发表?外国人都是智障喜欢抄袭文章吗?
有那个年轻人可以解释给全台湾老年人听一下?
<<干,写这一段话的记者真的很强XD>>
4)
2014年前教育部长蒋伟宁涉论文抄袭事件,蔡英文要求蒋自我检讨并知所进
退,现在面对陈建仁,态度却180度大不同,摆明是双重标准。
有那个年轻人可以解释给全台湾老年人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