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翁家4兄弟无人背刑责

楼主: fox999 (fox)   2015-11-18 14:11:33
1.媒体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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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翁家4兄弟无人背刑责
3.完整新闻内文:
国华人寿遭前负责人翁大铭四兄弟掏空46亿多元案,历经10年审理,虽在今年5月做出一
审判决,但翁家四兄弟,翁大铭、翁一铭死亡,获判公诉不受理,另2人逃亡遭通缉,其
中翁德铭因已超过12年半追诉权时效,台北地院日前作成免诉判决。
华隆翁家经营国华人寿期间,被抨击将国华人寿当成“翁家金库”,造成国华人寿钜额损
失,四兄弟虽都被起诉,但翁一铭、翁大铭先后死亡;翁德铭又逃过追诉时效,翁有铭虽
遭通缉,四兄弟无人须为掏空负刑责。
翁大铭、翁一铭、翁有铭、翁德铭,分别担任国华人寿董事长、董事及各公司董事长,4
人被控利用职务之便,在1991至2002年间,先后透过人头公司,以不实担保鉴价报告等,
向国华人寿诈贷款项,彼等所获款项除供华隆营运周转外,大多流入翁大铭私人户头,但
仅缴息数月就不再偿还,造成国华人寿重大损失。
检方在2005年起诉翁大铭等16人,北院审理10年后,才对前华隆公司副董兼总经理梁清雄
等8人,分依背信、伪造文书等罪,判刑10月至5年不等。
至于被求刑20年的翁大铭、翁一铭和国华人寿前董事长萧新民、前总经理前陈东成、前监
察人叶宗宪陆续过世,5人都判公诉不受理。
翁有铭、翁德铭及前董事长张贞松潜逃国外,3人发布通缉。其中,翁德铭犯罪行为到今
年8月2日,已届满12年半的追诉权时效,北院日前重新分案,判翁德铭免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bit.ly/1SCnCUS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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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ey0417 (夯泥)   2014-11-18 14:11:00
太神啦
作者: woow1225 (B.N)   2015-11-18 14:12:00
查无不法
作者: kivan00 (Kivan)   2015-11-18 14:12:00
可以光荣回国啦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11-18 14:12:00
追诉权真的是很脑残的设计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1-18 14:12:00
有钱人就是比较强。
作者: lkrichard (天空)   2015-11-18 14:13:00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5-11-18 14:13:00
十年才一审?啧啧。
作者: freshbanana (新鲜香蕉)   2015-11-18 14:13:00
台湾人?
作者: BingLing (坏人请别再靠近我)   2015-11-18 14:14:00
有党证就是不一样
作者: dsfrf (铜嘘哥)   2015-11-18 14:20:00
台湾之光
作者: L2N (水蚤)   2015-11-18 14:22:00
超爽称过十年就免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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