鳕鱼排里没鳕鱼 业者这样做逃脱“诈欺罪”
彰化卫生局人员稽查光大食品行,回收6公吨用鲶鱼制成的鳕鱼排。
翻摄照片
今日出版的《苹果日报》报导,彰化一家不肖业者进口越南低价鲶鱼,
经裹粉加工制成鱼排,伪称“手工日式鳕鱼排”,提高二到三倍价格
销售赚取暴利,案经彰化县卫生局会同检方查获,回收六公吨产品;
追查发现鲶鱼排大多卖给早餐店做成汉堡,业者已经营七年,以每年
进口上百吨越南冷冻鲶鱼估算,已逾七百吨鲶鱼排被消费者吃下肚。
《联合报》报导,业者宣称的“鳕鱼排”却没鳕鱼,是否构成刑法诈
欺罪?卫福部食药署食品组、彰化县卫生局、彰化检方研究多日,最
后彰化检方只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刑法妨害农工罪嫌侦办。
检方认为,这案件就跟“凤梨酥内没凤梨、而是冬瓜做的”是相同道理
,因为业者的产品原料写得很清楚。业者虽然在只相当写“鳕鱼排”,
但主原料却是“巴沙鱼肉(重组肉)”,所以难以“诈欺罪”送办。
(叶国吏/综合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8/73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