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哥哥”利诱 猥亵偷拍30少年
2015年11月17日06:42
34岁詹姓男子与至少30名少年发生性关系,并拍照纪念,新竹地院依拍摄未满18岁人猥亵
行为电子讯号罪将他判刑7个月;另外2件与未满16岁男子性交,各判处6月、8月刑期。
今日出版的《联合报》报导,詹男曾在社福机构任职,结识当时就读国三的被害人,詹夸
奖被害人身材好、想看肌肉等,拐骗被害人拍下多张裸体照片。警方找到13张被害人裸身
并裸露生殖器照片。詹男拐骗少年手法,多是取得信任再予小利,提供食宿、出游等,犯
案时间长达好几年,他以“哥哥”自居,拍下少年裸照后告诫不能宣扬。全案在两年前爆
发,警方起出詹男电脑硬盘,发现詹男至少与30名少年发生性关系。
(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
http://tinyurl.com/ou55uwr
====
唉..已经入侵到社福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