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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狗个资? 起诉书竟连宠物名也变“O”
《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后,台中地检署如获至宝,新闻发布完全未依法务部颁订“应就
具体个案判断”、“于有公益必要时得适度公开”等原则,深怕涉嫌作奸犯科的被告抗议
,不但侦查终结应依法公告的起诉资料,一律以“保护个资”为由,将被告及可受公评的
承办检察官、书记官、律师名字通通变成“OOO”,更离谱的是,竟连宠物狗的名字也不
例外,引发外界质疑台中地检署假保护个资名义,规避媒体监督办案,否则“难道《个资
法》也保护宠物隐私?”
台中地检署侦办一起宠物狗害机车骑士摔车枉死案,今天侦查终结,发布新闻资料竟然为
了保护肇事宠物犬的隐私,将牠的名字变成“胖O”,引发舆论抗议,襄阅主任检察官洪
家原竟还宣称:“因为从宠物名称可能得知饲主的姓名个资,所以制作起诉书的书记官才
会圈起来。”最后检方才勉为其难地透露这只狗的名字叫“胖大”。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OO住在紧邻旱溪东路OO段路旁,未注意管束宠物犬(暱称“胖
O)在路上奔跑造成用路人危险,因该犬突然窜出造成余OO骑乘机车与该犬发生擦撞,失
控冲入对向车道,遭沈OO驾驶的大货车辗压至车轮下死亡,因此依过失致死罪将陈OO起诉
。最后连承办检察官及书记官的名字都是OOO。
《个资法》实施后,不论案件是否攸关公益或社会瞩目,台中地检署一概以保护个资为由
,将起诉书内所有人名、地名、路名、店名一律“圈起来”,连可受公评的承办检察官、
书记官、律师、移送的分局、承办的警员,全部照圈不误,明显违背法务部要求各地检署
发布新闻“应就具体个案判断”、“于有公益必要时得适度公开”等原则。
没想到台中地检署变本加厉,今天公布的起诉资料,竟连肇事的宠物犬名字,都以保护个
资为由变成“胖O”,引发检方擅自扩张解释《个资法》,借此规避外界监督办案的疑虑
。对此,襄阅主任检察官洪家原还宣称:“因为从宠物名称可能得知饲主的姓名个资,所
以制作起诉书的书记官才会圈起来。”最后才勉强透露肇事宠物狗名叫“胖大”。(许淑
惠/台中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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