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退伍教官遭不续聘 理由是领有终身俸

楼主: Allen320 (无入不自得)   2015-11-17 20:17:07
联合报
退伍教官遭不续聘 理由是领有终身俸
一位中校退伍,月领6万余元退休俸的刘姓教官,透过人力仲介,在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
中彰投分署,担任宿舍辅导员近一年,月领3万1930元。但与他背景相同的3位退伍军人辅
导员,最近遭派遣公司告知,年底停止聘用,理由是劳展署不聘用领有终身俸的人。
刘姓退伍军官认为这是就业歧视,已向台中市劳工局申请调解,要求劳展署中彰投分署机
关分署长陈瑞嘉说明。
遭到投诉的职涯顾问管理公司蒋姓总经理,本身也是职业军人退伍,但未领取终身俸。他
认为,领有退俸的军人,生活无虞,也能选择其他职涯,在资源公平分配原则下,不一定
要竞争公家劳务工作。蒋姓负责人说,他当时向刘姓退伍军官所称政策因素,只是一个说
法,他到抱歉。公司不续聘领有退休俸的退伍军人,是为了业务上不要有可能遭到投诉的
负担。
针对派遣公司声称政策使然,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长刘佳钧表示,并无此事。刘是中彰投
分署将劳务委外办理所进用的人员,分署只考核所提供的劳务是否符合需求,不会干涉受
委托公司对相关人员的招募、甄选、进用、考核、去留。但对他们的劳动权益,绝对会予
以保障。
劳展署说,中彰投分署委托的劳务公司,是考量今年初因发展署劳务标案,曾进用领有退
休俸的退役军人,造成社会观感不佳,为避免造成公司无谓困扰,自民国105年起不再将
领有退休俸的退役军官,派至中彰投分署。分署得知后,已提醒这家公司,务必依劳动基
准法相关规定,保障权益。
刘姓退伍军官指称,他去年8月退伍后,在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中彰投分署担任宿舍辅导
员,被劳务承包公司告知,今年12月31日后资遣,理由是领退休俸者不续聘。
退伍军官称,公司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1项,涉及就业歧视的恶性解雇,将据此申请调
解,调解对象除劳务公司外,也将要求劳展署派员说明。
http://goo.gl/HOKADf
6万+3万=9万 有多少年轻人可以领9万的
应该要请立委推动修法了
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 除了月退俸要减少之外
也该限制这些领退休俸的人又多占去一个工作机会
法律或许可以修改为“领有退休俸的人若取得有薪给之工作则暂停退休俸之给予”及
“从事工作之薪给不得高于月退俸”
有多少人会愿意停领月退俸而且新的工作的所得低于月退的
如果有,那也代表他真的乐于付出、贡献社会
只要法律不要出现“不得聘用领有退休俸之人员”
就不会违反宪法保障的"工作权"(他们也不能说什么了)
不然现在很多老屁股一方面占著缺不让出来
一方面又嘲笑年轻人不努力找工作
像是退辅会底下的公司(欣欣、清境农场...等)或是学校的校安人员
里面一堆都是领取"超高额"月退俸的军人
完全不公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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