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法 外国人中文姓名可采外文音译 (Appl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113/732334
为尊重多元文化,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姓名条例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将外国人、无国籍人与我国国民结婚或申请归化我国国籍及其子女于办理户籍登记时,得以其中文原名或外文音译方式取用中文姓名,例如“汤姆汉克”、“铃本一郎”等名字。
同时,因早期户籍登记采人工书写作业,出现许多罕见字体,于电脑化后造字困难,不利资讯的流通处理,为方便资料传输完整呈现当事人姓名,这次修法对于过去本名未使用辞源、辞海、康熙等通用文字或使用异体字者,也规定得申请将姓名更正为通用字典、国语辞典所列的文字或正体字。例如:“峯”、“温”、“黄”等异体字,可申请更正为“峰”、“温”、“黄”等正体字。
此外,为保障民众权益,新修正的《姓名条例施行细则》也明定,户政事务所更改户籍资料后应通知相关当事人更换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例如“王大山”向户政事务所申请改名为“王大海”后,户政事务所会也会同时更改他太太林小美的配偶姓名为“王大海”,并通知林小美更换国民身分证及户口名簿。(徐珮君/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