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erbattle (?)》之铭言:
: 最近大家在讨论刑法第227条
: 但我比较在意刑法第230条
: 第 230 条 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交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236 条 第二百三十条之罪,须告诉乃论。
: 我觉得跟妹妹相爱却不能%%%很奇怪R
: 大家觉得该废除刑法第230条吗?
日本有一个综艺节目
就是姊弟 或是母子 父女之类的参加比赛
让参赛的妈妈 女儿或是姊姊全身脱光站在一块板子后面
板子挖洞
只露出胸部或下体
让弟弟 儿子 或爸爸认哪一个是自己姊姊 妈妈 女儿的胸部或下体
赢了好像有奖金
输了就要跟自己的姐姐 妈妈 女儿性交
那不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