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sel 2015-11-13 14:42:1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柯文哲签字表态 反对废除刑法第227条
完整新闻内文:
2015年11月13日14:09
北市10月底举行同志大游行,游行队伍当场提出“儿少性无罪、废除刑法227条”的诉求
,引发“儿少性交应该除罪化”正当性的质疑,更让不少儿权团体及家长跳出来表达反对
立场。台北市长柯文哲今在议会签字表态,表示自己不赞成废除刑法227条。
柯文哲今日赴议会进行总质询,议员阙枚莎、徐弘庭等提出对废除刑法227条的担忧,该
条法条中明文规定“对于未满14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条遭废除,只
要有人利用金钱等利诱未成年儿童发生性行为,将无法可罚。
阙枚莎直言,这样的作法将让小孩无法受到保护,希望柯能替小朋友的未来着想,最后她
现场拿出承诺书,要求柯文哲签字表态“反对废除刑法227条”,柯在看完祥关内容后一
口答应,随后走下备询台签字,表态自己反对废除刑法227条。
此外议员吴志刚也给柯来个小测验,询问他直同志(认同同志对同志友善的异性恋者)、
MTF(男性变成女性)、FTM(女性变成男性),这些名词是什么意思,柯尴尬抓头表示自己这
次拿了零分;吴志刚追问柯,既然大部分民众都不太了解,是否认为政府应该给民众上一
些基本课程,柯坦言,他认为这些应该在国中阶段学习会比较适合,但还是要看教育部课
纲。(陈思豪/台北报导)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1113/732021/
备注:
柯在看完祥关内容后一口答应,随后走下备询台签字,表态自己反对废除刑法227条。
作者:
nixon (为人民币服务)
2015-11-13 14:43:00国父表示悲愤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5-11-13 14:43:00同志又要切割老鼠屎了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43:00干 歧视喔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1-13 14:43:00恋童志表示后悔投蚵批
作者:
EAFV (流浪猫)
2015-11-13 14:43:00孙山中表示震怒
作者:
a47135 (金属史莱姆)
2015-11-13 14:44:00国父表示欣慰
作者:
jezz9740 (IMMVP)
2015-11-13 14:44:00太神啦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4:00干 这次不得不称赞 的确是有脑的决定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5-11-13 14:44:00
孙文表示愤怒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5-11-13 14:44:00反对227 就是反同!!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4:00萝莉控后悔投柯p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11-13 14:44:00=======在甲板的讨论也是所有的甲甲都不支持废除227啊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1-13 14:44:00惹到恋童志 之后就没有我们柯黑的是了 爽 轻松~
作者: silentence (小飞号:号:) 2015-11-13 14:45:00
真奇怪 为什么会去动到227这一条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11-13 14:45:00只有一个例外 推 zxcvbbb: 支持废除 这样以后就可以...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45:00恋童代表后悔投柯P~~~~
作者: kt040 2015-11-13 14:45:00
没有年轻妹妹可以骗了 16以后都不好骗 罗莉控表示哭哭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5:00甲甲跟恋童应该是不同族群吧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5:00我真的搞不懂某些同志族群在想什么 同性恋议题到底跟未成年少年性交有啥屁关系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5-11-13 14:46:00在甲板只有一个人支持废除227 那人好像是孔同舔女童喔
作者:
CPer (CPer)
2015-11-13 14:46:00阿不是kmt外围团体?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1-13 14:46:00这些就恋童志阿 他们要争的又不是结婚 是要干幼童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6:00某些同志想废227到底其目的在哪
作者:
dirk007 (GetBusyLivingOrBusyDie)
2015-11-13 14:47:00不管是不是同志 想废227的肯定都是些变态……
作者:
v7q4 ((.)(.)乳剑双修 -|=>)
2015-11-13 14:47:00吾自肛在干嘛....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47:00烦耶,明明是同志里面的主题,一直扯别得族群。
作者: kt040 2015-11-13 14:47:00
是想要男人干男童 拿个棒棒糖就可以干幼童...
作者:
Leoreo 2015-11-13 14:47:00孙文表示这比希望蔡唱国歌还悲愤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47:00干 为什么要歧视同志 这是他们游行诉求ㄟ
227的问题是 18岁和15岁互干这种正常组合 还要被关
作者:
Landius (原来我是漆原派啊)
2015-11-13 14:48:00孙总理没有生日礼物了.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5-11-13 14:49:00废除了小女孩就会被干免钱的 爽
恋童癖就低调点 大声喧哗是怕人不知道自己心理变态喔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49:00下修就好了,那废啥洨~~直接修16岁以下就好了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49:00即使不是强奸还是不能干小孩阿 这种发言很危险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49:00正常在哪 16岁作为心智发展成熟的标准已经非常非常低了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龙之介)
2015-11-13 14:49:00国父:YES! 连横:YES!
发现啥问题 要弄出完整配套或法案来处理 哪能说废就废
不管同不同志,这法条是可以修,但要废除心态可议……
作者:
za9865 (☺ ☺ ☺)
2015-11-13 14:50:00废227到底是哪个白痴提出来的
作者:
se2422 (库柏)
2015-11-13 14:50:00的确 做对的事
作者:
elle ( )
2015-11-13 14:50:00废227是来乱的吧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0:00再者 性交不是没做会死的东西 等到16岁这标准没什么困难点
作者:
ClubT (å°å–¬)
2015-11-13 14:52:00所以moebius3督过12岁的
作者:
hw1 (hw1)
2015-11-13 14:52:00起风啦
作者:
yyc1217 (somo)
2015-11-13 14:52:00近几年游行的主题争议都蛮大的 而且跟同志关系不大
世界上的英文缩写这么多 你抓几个来突击人当然答对率很低
作者: jimmy0521 (典韦控!!) 2015-11-13 14:53:00
喜憨 学这些名词干嘛?
作者: heureuxseed 2015-11-13 14:53:00
嘘这些作乱甲 想肛少年?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5-11-13 14:53:00又乱签名惹... 真是学不乖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3:00合意又怎么样 如果发生诱骗未满10岁的儿童与之性交呢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53:00那就要问为什么游行团体,为什么特爱这种主题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5-11-13 14:53:00废除的主张是??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4:00我只能说 这群团体背后的目的其心可异
作者: zxcvvcxz (不知道) 2015-11-13 14:54:00
其实可以立新法吧例如227-1 227-2之类 不用废除227
废除227跟同志婚姻的直接关联是什么?到底是谁先抛出这个莫名其妙的议题啊= =?
作者:
tokyoto (东京京都)
2015-11-13 14:55:00这种法案的事拿来问市长是能干嘛?
作者:
zvsk (微/管仲)
2015-11-13 14:55:00废除是什么心态 恶心
作者:
langeo (langeo)
2015-11-13 14:55:00萝莉控想干小孩想疯了吧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56:00ForgerEames 问游行团体 为什么要每年都有争议主题囉!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4:56:00欧巴马说:LOVE wins 并不是说SEX wins或是FUCK wins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4:58:00明年会不会有主题“爱无分人与动物”的先导车???
作者:
SnakeO (ha)
2015-11-13 14:58:00甲甲不要怪人家歧视,你追你自己甲甲的权益就好,提这什么东
作者:
zxcvbbb ( )
2015-11-13 14:59:00不废227怎么干?请支持多元杂交
作者:
YaPTT (小ya)
2015-11-13 14:59:00其实我还蛮支持废除或是修正的 不然很多家长互告的 而且16
作者:
Satoman (沙陀曼)
2015-11-13 14:59:00孙大砲又要跳出棺材了
作者:
ninegba (乃之霸)
2015-11-13 15:00:00恋童癖后悔投给珂屁
作者:
keroro39 (华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动物)
2015-11-13 15:00:00其实签和不签影响不大 但站在不废除这边很理所当然啦……
作者:
neowu (东村诚)
2015-11-13 15:00:00如果把那些东西放进课纲里,护家盟又要说我们教坏小孩了啦
作者: aph860212 (aph860212) 2015-11-13 15:00:00
孙文:。。。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0:00同性恋废除227不意外 早就说同性恋是一种疾病!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5:03:0020岁都不敢说心智成熟了 16岁这标准我觉得很低了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3:00蛮无聊的干甲甲屁事 甲板一堆人也反对啊
作者:
Atwo (A兔)
2015-11-13 15:04:00还有一个关键是 性真的不是必需品 也不是一辈子让你不打砲
作者:
Wall62 2015-11-13 15:04:00孙文本人表示愤怒
作者:
chigi ( )
2015-11-13 15:05:00推。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3 15:05:00某烂屁眼族群: 柯P歧视恐同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6:00反同的都高朝了 尼抗抗
作者:
APUDOOR (APUDOOR)
2015-11-13 15:07:00嘘甲甲
废227不代表可以强奸好吗 只是改未成年合意性交这边
作者:
kkman2 (kkman2)
2015-11-13 15:07:00台湾的心智成熟确实没有这么年轻,看看一堆9.2都几岁就知道了
作者:
guogu 2015-11-13 15:08:00柯p又没立法权他签字有差吗?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8:00作者:
sbflight (舰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1-13 15:08:00推阿 由由崩溃 国父崩崩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09:00恋童就恋童,与甲何干?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09:00喔 少数甲甲支持就跟同性恋有关 头壳装屎吗?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3 15:09:00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蝎) 2015-11-13 15:10:00
想废这条的人在想什么
到底是哪个白痴趁乱推出废除刑法227条的啊? 根本智障
作者: GAtely 2015-11-13 15:10:00
成熟的心智确实还满重要的,懂得面对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11:00照这个道理,也可以说跟异性恋有关。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5-11-13 15:11:00某M果然头壳装屎 一直跳针
版上甚至有人想舔女童呢 我可以说异性恋也支持277?
作者: heureuxseed 2015-11-13 15:11:00
看到有变态跳脚 小孩心智发育是成熟了喔?合意三小
有萝莉倾向是支持废227吧.版上有人肖想很久都签名档为证了www
作者:
MEVIUS (七星)
2015-11-13 15:13:00连男童都想肛 某族群到底多缺人阿 好恶心
作者:
LeoCY (里æå¸æª)
2015-11-13 15:13:00根本没搞清楚状况就签,怒嘘
作者: GAtely 2015-11-13 15:14:00
14~17岁之间差异还满大的就是,有的像小学生,有的像大人了
作者:
wommow (夜长梦多)
2015-11-13 15:14:00....................为何要趁乱废这条 太啦机了吧
作者:
funkD (放å¯)
2015-11-13 15:15:00一堆恶心的罗莉控 不能让他们得逞
其实227-1条文精神就是维护18岁以下行为人的性自主权
作者:
funkD (放å¯)
2015-11-13 15:16:00应该要上修这条法 让他们死刑
作者: shinrei (谐谑的康塔塔) 2015-11-13 15:16:00
连女童都想干 某族群到底多缺人阿 好恶心
作者:
l23l23 (喔)
2015-11-13 15:16:00甲甲就算了 还要搞小男孩...别闹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11-13 15:16:00缺没沙给你签的东西 你也敢乱签
作者: carterwu (carter) 2015-11-13 15:17:00
未成年还是要有个法律来规范才对吧
作者:
rex9999 (雷哥司)
2015-11-13 15:17:00干嘛知道那些有的没的不男不女的? 全部都应抓强制矫正
作者:
DALLEN 2015-11-13 15:18:00如果游上只要拿恋童标语就可以代表同志,那某人舔女童可代
作者:
shamoe (因为这是我的梦想)
2015-11-13 15:19:00这些垃圾可以不要闹了吗?社会够乱了
作者:
jojomax (^^)
2015-11-13 15:20:00某族群真的很乱 还一天到晚觉得别人歧视他们
作者:
limite12 (fafafa_444)
2015-11-13 15:20:00不就爱乱搞的想钻漏洞,另一方趁机打同,别掉2方陷阱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13 15:21:00哈哈 崩溃
作者: pilotalpha 2015-11-13 15:21:00
好奇!!立法院要废除刑法227的提案起因为何?废除后
作者:
ppc ( )
2015-11-13 15:21:00没事扯到这个干嘛 逼我反同吗
干!想废这刑法的人 是有多变态!支持跟14岁以下男女性交者唯一鞭刑+五马分尸到死!再乱搞这些人也该一并处死
作者:
kemco (秋红谷杨过)
2015-11-13 15:23:00送啦智障甲甲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24:00前几天被战到,我也开始想反同了,一直套我是恐同
作者: kevin851002 (smileslime) 2015-11-13 15:24:00
废这到底是在冲啥小
发明恐同这两个字的也真他妈智障,不支持就是恐同…某些甲甲真的是社会的乱源
作者:
Jimmywin (Dilemma)
2015-11-13 15:26:00吃小学生的梦想还不能实现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5-11-13 15:27:00
16岁以下是很容易受到影响的年纪,理性思考的能力还不够成熟,很容易被年纪大的骗就算心里不愿意,但喜欢的
作者:
keroro39 (华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动物)
2015-11-13 15:28:00会把277打出来也难怪会讲废除议题都是不同性倾向的问题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5-11-13 15:28:00
人要有几个可以拒绝?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1-13 15:29:00没关系,台湾不行,还有很多国家可以合法干喔!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11-13 15:30:00甲甲崩溃了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11-13 15:30:00推推 这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 提出的是智障?
作者:
keroro39 (华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动物)
2015-11-13 15:31:00也就是,18岁以下的感受都是不被认同的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也是大多数人的限制……但是抓到标语就大动作的反对就是猜的到,是为何啦
作者:
nojydia (cheerup)
2015-11-13 15:32:00想废除227的甲甲不能肛小男童了 哭哭
作者: jackcorner 2015-11-13 15:32:00
感觉没有废除的必要啊 什么时候开始吵的?
作者:
keroro39 (华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动物)
2015-11-13 15:33:0016…反正这个年纪就是用法律限制 然后看推文也知道目的就达成了 很难过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3 15:35:0039想表达什么?先说说到底几岁可以干,才合你的性自主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5-11-13 15:38:00爽 甲甲崩溃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5-11-13 15:40:00
看到国中生开喷2.0就觉得教育本身没救,法律怎样都只是家长爽不爽而已
作者: zarono1 (zaro) 2015-11-13 15:40:00
废这个会不会太扯?
作者:
anny2655 (阿竫-赤饭とピコは俺の嫁)
2015-11-13 15:42:00废除227本来就不是今年游行主题,那只是参与游行的其中一个团体的主张,热线、伴侣盟有澄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