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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连续性侵后 竟约狼“下周陪我拜托”
一名就读国中三年级的少女指控25岁郭姓男网友今年3月强押她上摩铁,先后以手指、无
套、戴套方式连续性侵她3次,但郭男辩称当时因少女淋雨要洗澡,才带她进摩铁,根本
未发生性关系,台北地检署调查相关人证物证,都与少女指述不符,且事后少女还邀约郭
男“下星期天陪我拜托”,因此认定郭男罪证不足,今将他不起诉。
少女指控,今年3月中旬她与脸书认识的郭男相约见面,上郭男的车后被郭男用外套盖住
头,反锁车门,强行载到新北市新店区一家汽车旅馆,以手指、未戴保险套、戴保险套等
方式连续性侵3次。
郭男到案辩称,当日确与少女相约见面,因逢下雨,少女身体淋湿,向他要求找地方洗澡
、弄干身体,遂听从少女建议,开车载少女到她与男友常去的汽车旅馆;少女洗后主动抱
他,但因自觉2人是第1见面似有不妥,推开少女,根本未发生性关系,随后开车载她回家
,少女事后还透过脸书要求“星期六陪她”。
不起诉表示,调阅汽车旅馆柜台监视器,郭男并未用外套覆蓋少女头部,少女对于被郭男
性侵次数,警讯中说3次,庭讯中对于郭男性侵方式及次数却前后矛盾,报案甚至是在事
隔1周后,验伤仅能验出下体有陈旧性裂伤,身体各部位则无明显新伤。
检察官再调阅2人脸书留言,少女事后主动对郭男传送“衣服都你味道”、“早安安”、
“手机剩10%,所以没开网络抱歉”,及“下星期天陪我拜托”等话,表达关怀、思念之
意,与一般受性侵后应对郭男产生畏惧、厌恶,避之惟恐不及的反应不符,因此将郭男不
起诉。(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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