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男赴中国觅姻缘 花32万竟娶到梅毒妻
3.完整新闻内文:
游姓男子2012年6月间付32万仲介费,由桃园知音外籍联谊婚姻协会仲介,赴中国结识张
姓女子并结婚,游男指控,张女来台后赴医院检查,竟发现染有梅毒,他诉请离婚获准后
,认为内政部未要求婚姻仲介业者检查女方有无染梅毒,诉请国家赔偿仲介费32万元,台
北地院判他败诉;仍可上诉。
游男指控,他在婚前有要求仲介及女方,要确认女方没有重大疾病才可与他结婚,但内政
部并未要求业者在健康检查表中,将有无梅毒例入检查项目,2012年10月张妻来台后,赴
医院健康检查,他才知妻有梅毒,游男以妻隐瞒有性病为由诉请离婚,妻却反控此生仅与
游男上床,是游男传染给她,但游男去体检后梅毒呈隐性反应,获判准离婚,并获赔31万
余元确定。
游男认为,内政部未要求婚仲业者将梅毒列入体检项目,与知音外籍联谊婚姻协会均有疏
失,另提告要求知音外籍联谊婚姻协会赔偿他仲介费及惩罚性赔偿共97万余元、要求内政
部国赔32万余元,游男向婚仲业者求偿案,已于日前遭高院判败诉确定。
游男请求国赔部分,台北地院认为,内政部仅须对于婚仲业者与消费者间的收费、退费等
事项规范,且染梅毒或曾染梅毒,并非代表不能有婚姻,法官认为,内政部未要求婚仲业
者检查当事人是否有梅毒,并没有疏失,判游男败诉。(刘志原╱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goo.gl/mMJ6u6
5.备注:
还申请国赔!!
敢娶426狼性女, 就要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