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说,他一步步让监所处遇合理化,上任部长的前8年,平均撤销假释率高达25%,他任内
: 下降至15%,大幅降低更生人再犯率。
: 他记得在法务部长任内第2年,他一年捐血30次,入选绩优捐血人,卫生署长张博雅还颁
: 奖给法务部长的他,“还蛮有趣的”;他还说,那次颁奖,一个中年男人突然从后面把他
: 一抱住说:“部长,我也是从里面出来的”,他才知道对方也是更生人,改过向善后,定
: 期捐血,也当选了绩优捐血人。
关于捐血30次的部份
这点马英九应该是没有唬烂
9.2跟垃圾媒体人不要说八卦板都没在帮马英九讲话
依捐血的法条规定在民92公布的行政院卫生署卫署医字第0920213083号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2.aspx?lsid=FL013601&ldate=20030610
六 捐血量及捐血间隔:
(一) 每次捐血以二五○毫升为原则,但体重六○公斤以上者,每次捐血
得为五○○毫升。
(二) 每次捐血二五○毫升者,其捐血间隔应为二个月以上;每次捐血五
○○毫升者,其捐血间隔应为三个月以上。但男性年捐血量应在一
、五○○毫升以内;女性年捐血量应在一、○○○毫升以内。
(三) 捐分离术血小板、分离术白血球或分离术血浆者,每次之间隔为二
星期。
(四) 捐分离术血浆量每次以五○○毫升为限,其全年捐血浆量不得超过
十二公升。
所以用分离术捐血浆一年可以捐24次
且与捐赠全血不冲突
若每次捐250ml的话一年的确可捐6次
加起来是最多30次没错
若超过30次就是唬烂
这次马讲30次是safe的
另外因为分离术是把血小板用离心术分离后
再把血液其他成份输回捐赠者体内
因此分离术每次需要花的时间也比全血要久得多
分离出来的血小板则是以血液疾病为目标受赠者
而一般捐血车都还是捐全血
用途就是一般血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