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田尾乡长林文华涉贿 判当选无效
〔记者颜宏骏/彰化报导〕彰化县田尾乡长林文华去年竞选时,涉嫌交付贿款给3名桩脚
,桩脚再付给每名邻长3000元,要求邻长带路拜票。彰化检方侦办后,认定林文华违反选
罢法而提起公诉,附带提起民事当选无效之诉,经10个月审理,法官昨天宣判,认定林文
华当选无效,至于刑事部分则仍审理中,而林文华昨天表示,会上诉到二审。
判决书指出,林文华透过乡代邱德城及林姓、周姓两名桩脚,发放3000元现金给每一邻的
邻长,而邱德城收受3万元、林某收受2万7000元、周某收受1万8000元现金。该案传唤34
名桩脚及选民,部分选民及桩脚坦承收贿,并缴回贿款。
昨天下午4点宣判时,林文华并未到场,倒是林文华的对手前立委江昭仪到场聆判,他说
,该案贿选事证明确,早该结案,但却一拖再拖,民事庭只开3次庭,刑庭至今仍在审理
,实在夸张,他希望二审判决能加快脚步。
针对判决一事,林文华昨天表示,这不是买票钱而是“工钱”,因为他对于特定选区较为
陌生,个人在该区知名度也不够,若到此地拜票,正所谓人生地不熟,需要有人带路,他
不好意思让人家白跑,便给带路的邻长“工钱”,这些费用都列于竞选总部的帐册明细中
,如果是“贿款”,理当见不得光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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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又是国民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