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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满18岁 兽父想夺她初夜竟问“要不要给我?”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19岁的女子“小华”(化名),从小遭父亲猥亵长达8年,去年她满18岁之际
,父亲竟然觊觎她的初夜,直接问她“要不要给我?”小华担心父亲夺走她的“第一次”
,私下传了“兽父性侵稚女”的社会新闻讯息给同学帮忙求救,才揭发父亲兽行。法院依
强制猥亵等罪判处兽父4年半徒刑,可上诉。
法院判决指出,这名年约40多岁的兽父,2007年经营网咖店时,多次利用妻子顾店的机会
,趁家中只剩小华和儿子的时候,偷偷潜入小华房内对她猥亵胸部和下体;之后夫妻离婚
,女儿和母亲同住,儿子归他,在去年10、11月间,刚满18岁的小华曾到父兄的租屋处去
探视哥哥,但刚好哥哥不在,又被父亲猥亵得逞。
过程之中,父亲见有机可趁,竟对小华说“摸一下没有关系”,甚至还问她“要不要给我
?”小华一听担心自己“初夜”就被父亲夺走,吓得连忙说出“我不要”、“不要碰我”
,随即推开父亲跑回家中。事后她担心噩梦成真,私下传了一篇类似“兽父性侵稚女”社
会新闻向同学求救,同学向校方举发,整起案件才曝光。
法院审理之后,兽父起初坦承犯行,但之后却又改口称说“前妻教女儿说谎”,辩称自己
并未猥亵女儿,还称说是女儿主动靠过来;但法官认为男子前后供词不符,并且测谎未过
,犯后态度不佳还否认犯行,且部分犯行是在小华未满14岁时所犯下,因此依对未满14岁
女子强制猥亵等罪,判处他4年6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110/5947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