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过马路被撞成植物人 生命只剩讨价还价

楼主: cody7052 (Sunrise)   2015-11-10 22:34:03
苹果日报
过马路被撞成植物人 生命只剩讨价还价
花莲柯姓妇人4年前无照超速开车,把骑脚踏车过马路的8旬罗姓老翁撞成植物人,
罗家主张罗翁还可活10年,提告求偿1000多万元。
一审扣除罗翁自负3成过失责任及已领取的强制险理赔,判柯妇应赔偿500多万元,
二审认定罗翁应自负5成过失,且没有被撞成植物人反而活更久的道理,
改判柯妇赔偿89万多元,最高法院日前维持二审判决定谳。
判决指出,50多岁的柯妇于2011年8月27日傍晚6时许,无照开车沿省道台九线南下,
途经花莲凤林长一路口,撞倒骑脚踏车横越马路的罗翁,
当时86岁的罗翁多处骨折且颅内出血,送医变成植物人至今。
柯妇刑事部分被依过失致重伤害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
罗家另引用医学资料,指年满15岁者变成植物人还可存活约12年,
据此提告请求罗翁往后10年的医疗看护费用及精神慰抚共1051万多元。
柯妇承认无照开车,在限速40公里路段以时速54公里超速行驶,
但坚称罗翁闯红灯,应自负9成过失责任,
且依台湾地区男性平均寿命,罗翁在事发时只剩6.65年平均余命。
此外,柯妇哭穷并指罗翁务农靠子女扶养,
求偿150万元精神慰抚金及每月6万元看护费太贵。
一审认定柯妇不应无照开车又超速行驶,且罗翁住院3年,身体状况没显著变化,
应可存活10年,故仅扣除罗家约100万元求偿金额,
再扣除罗翁自负3成过失责任与已领取的170万多元强制险理赔,
判柯妇应赔偿527万多元。
但二审认为罗翁夜间骑脚踏车没开启车头灯,车身也没反光装置,
从宽约4米的小路横越宽约20米的省道,没注意左右来车谨慎通行,应负5成过失责任,
加上被撞成植物人后,免疫能力降低又有脑部伤害,
岂有反而活得比平均余命更长的道理,每月6万元看护费也不合理,
经依6.65年余命重新计算罗翁可求偿259万多元,
扣除强制险理赔后,改判柯妇应赔偿89万多元,最高院日前驳回罗家上诉定谳。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110/729549/
作者: djcc   2015-11-10 22:35:00
哈哈 慢慢喊价阿 干我屁事
作者: Diaw01 (Diaw)   2015-11-10 22:35:00
只有三宝能超越三宝
作者: heavensun   2015-11-10 22:36:00
台9很多超速的 失事率很高
作者: lastroom (伊达伊达碰碰)   2015-11-10 22:36:00
三宝对决
作者: masterliy (主任)   2015-11-10 22:36:00
有空去地检署外面走走,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开庭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1-10 22:37:00
这就是台湾人法律观念严重不足使用道路观念也严重不足 等下应该会有人呛如果是你家你怎么办?
作者: RainyCity ( 再给我两分钟 )   2015-11-10 22:38:00
总共六宝
作者: creepy (左招财 右纳福)   2015-11-10 22:42:00
三宝对撞机
作者: SuperUp (( ̄▽ ̄#)﹏﹏)   2015-11-10 22:47:00
唯有三宝才能制服三宝
作者: siaopu (Snowsiaopu)   2015-11-10 22:47:00
无照垃圾三宝哭三小
作者: whateveruDO   2015-11-10 22:49:00
在国外无照就没什好说了 还什七成三成
作者: dannana (芸)   2015-11-10 23:24:00
无照驾驶本来就不应该上路!还几成咧!恐龙法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