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324000 (蕗)
2015-11-10 16:04:35首先227规范的年纪14~16岁,大概国中阶段的学生,这时候说他们不懂性我真心觉得骗笑欸!网络发达资讯流通,况且对自己身体的探索早就开始了。
这时有一个大学生葛格姐接两情相悦而想来第一次尝试,有很多人觉得不妥,我觉得这个国中生心灵被污蔑了,豪可怕。
问题来了!有些早熟一点的从小学就开始上网看A片A漫,他们习得性知识的地方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可能会把夸张的情节当成真实,之后因为社会普遍恐性的氛围,让小孩子没有其他的管道知道性行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多少健康教育课被拿去考你爸的国英数。
这时候就想靠北一下某团体,守护下一代?我操勒,洞房前都不能有性教育不能做爱,洞房的时候他老师的谁知道要怎么做,就算知道好了,也是上述的没有知识背景自己乱拼乱凑的性知识,然后一代又一代。然后跳出八八八!说我觉得我小孩还小不懂性是什么,对他们身心灵发展会有问题喇!(翻大概1000个白眼)
另外对于刑法规范有太明确字眼,例如几岁到几岁的规定,我个人是觉得太硬性了,毕竟学法律超常出现个案处理个案判断(虽然多在民法就是了),但为什么不愿意多拨一点社会资源来看这个受害的小孩对性的理解到哪里,并且根据生理年龄、生活接触的事物综合判断?
废不废除都是虚假意识,在这个争执的背后想想怎么会有这个问题,不然只会他爸的重复发生一样的问题。
这部影片真的超鸟,提供片面资讯煽动群众,然后让讨论的空间变很小,在资讯错误的情况下只会各说各说,不查清楚就起哄的人虽然很可恶,但散播不实谣言又抄袭的人是邪恶。
14~16岁就真的不懂啊 你以为肥宅看A片就算董?
我家儿子如果十岁了还不懂A片在干麻 我会非常担心...
你是以为会修干,就知道修干要当事人死心同意很重要?
作者:
YMSH205 (^^)
2015-11-10 16:09:00由于绅士太多,我想这条法还是留着比较好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5-11-10 16:09:00妳是女生吧? 想不到你竟然支持和幼女/男性交
认真讲 都有65岁的白痴了 你说用年龄判断人格事务...
作者:
mi324 (笔笔)
2015-11-10 16:10:00以台湾人的劣根性来看 不可废除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ä¸))
2015-11-10 16:13:00就 性教育 而已,一堆白痴团体
227是规范16岁以下合意性交,并没有只到14岁喔配合上997刑庭决议,应该是规范7~16岁才对
作者:
a0813 2015-11-10 16:30:00怎么看这条法律都是在规范大人啊,而且禁止16岁以下的人做的事可多着呢废除227,只要自己同意就可以性交结果到电影院看限制级电影还要被问有没有18岁不觉得很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