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惨绝人伦 伙恐怖男友 母剪婴分尸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11-10 06:50:26
不过悲哀的是,这种案子或许还是不会判死刑。
不要忘了之前王昊的案子,对小孩灌毒还拔指甲,结果也只有无期徒刑,
减个刑就出来活跳跳了...
说起来很残酷,不过这就是台湾的现实。
强奸养女500次还把她用铁丝勒死的,无期徒刑;
对小孩灌毒拔指甲的,无期徒刑;
反正统统都无期徒刑,减刑就出来了...
幸好马英九今年没有真的"纪念抗战胜利减刑"
(有哪个白痴蓝委提出这种鬼建议),不然不知道会怎样了><
作者: DOOHDLIHC (董事长)   2015-11-10 06:52:00
逃的了死刑就逃的了私刑吗,这家伙说不定会横尸街头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5-11-10 06:53:00
也说不定会再杀几个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5-11-10 06:55:00
国家税金很多养著这些魔鬼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6:56:00
支持死刑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6:58:00
死刑就可以让人魔消失吗?还是养出更多更残暴的人魔?今年执行好几个死刑了 犯罪率跟治安有改善了吗?可以拿出数据来看看 如果效果那么好 那就继续死刑吧但如果效果并不如"想像"(死刑可吓阻犯罪)的好呢?
作者: PackinGo (反正我信了)   2015-11-10 07:00:00
支持死刑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0:00
社会需要"爱管事的鸡婆"(看到奇怪的事能主动报案) 这才
作者: BrianXBlue (AnotherBrian)   2015-11-10 07:01:00
楼上废死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1:00
是 最需要的(养女被奸500次 我不信周围的人全不知情 这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10 07:02:00
废死的前提在于彻底执行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2:00
人魔某个角度 是社会上的更多人"共同养出来的)
作者: PackinGo (反正我信了)   2015-11-10 07:02:00
嘘废死 逻辑真的很脑残 该吃药了吧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3:00
废不废 我都没差 只是不管哪种方式 要有"充实的立论"基础 不是用"情绪激动"来支持 死不死 讲我废死你有证据吗我可以可以说妳这样扣我帽子 让我气到让你想被处死?
作者: PackinGo (反正我信了)   2015-11-10 07:05:00
你只是假清高跟假学问罢了 反正被害者不是你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5-11-10 07:05:00
无期徒刑应该要不得减刑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5:00
我没有立论 我只是提出问题 死刑 不死刑 都要拿出立论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7:05:00
都决定要永世隔离了,为什么要全民养他一辈子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6:00
看吧 果然只要中立意见就说是废死 这就是为啥人家不理
作者: PackinGo (反正我信了)   2015-11-10 07:06:00
我连指名道姓都没有 自己跳出来? 哈哈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7:00
理 (那是个笑话 麻烦请先去查"立论"的定义吧) 我在跟个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7:07:00
不单是生活起居,还要担心他在狱中的行为进行管理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10 07:07:00
不死的好处有很多,可以让罪犯发挥剩余价值
作者: PackinGo (反正我信了)   2015-11-10 07:08:00
人魔被枪毙让社会安心才是他剩下的唯一价值
作者: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5-11-10 07:09:00
(白痴才继续被钓呢 吃早餐去)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7:12:00
我很好奇,死刑入法到执行目的只有一个犯罪预防吗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5-11-10 07:12:00
例如服劳役,高危险性或高劳动的工作,用来造福社会
作者: trchen   2015-11-10 07:13:00
上面推文再次展现法律人满脑法律逻辑思辩 但却是远离现实生活的思考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7:13:00
叫他们去福岛处理核污染吗
作者: acceler1220 (我是萝莉控)   2015-11-10 07:14:00
废不废死都无助于犯罪减少,但是死刑可以让人魔无法继续做害,还不支持废死ㄇ
作者: nakaru (魔鬼藏在细微处)   2015-11-10 07:14:00
你被判终身监禁,没有任何再处罚的方式你会干预重劳动终身?还是随便摆烂?
作者: fish5123 (台湾的小朋友真的很棒)   2015-11-10 07:15:00
死刑=零再犯率 其他的不用多说,谢谢
作者: zondacinque (暴走的浴巾)   2015-11-10 07:21:00
是啊 零再犯率 但是失去阻止另外一个人魔的机会 真是“不错”啊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11-10 07:30:00
化身地狱鬼回到现世作乱吗=.=”
作者: dnzteeqrq (大只猫)   2015-11-10 07:33:00
感觉一些假废死,私底下可能是讼棍,就是要激别人骂他
作者: CrazyLord (Lucian)   2015-11-10 07:35:00
无限期支持死刑
作者: zeropuzzle (零时谜子)   2015-11-10 07:36:00
杀人犯出狱会有谁想住他家隔壁吗?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5-11-10 07:38:00
废死永远只会讲死刑无助于降低犯罪率,没有其他新梗了.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5-11-10 07:40:00
零再犯率就很威猛了 犯一次是多少社会成本家庭破碎
作者: wenzaosunny (Looby)   2015-11-10 07:40:00
死刑对民众来说“阻止犯人出狱再犯”的效果大于“吓阻犯罪”吓阻犯罪应该是一种理想值,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会有犯罪。
作者: wolf3997 (月狼)   2015-11-10 07:44:00
个人觉得在台湾死刑只是让大家发泄用的
作者: cola556601 (Cola)   2015-11-10 07:50:00
跳针逃避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5-11-10 07:52:00
干QAQ
作者: XRD (X光绕射分析)   2015-11-10 07:57:00
支持死刑
作者: seabox (欧阳盒盒)   2015-11-10 08:02:00
支持凌迟 车裂等死刑写入法律
作者: r98192 (雅特)   2015-11-10 08:03:00
最少死刑不会增加犯罪率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5-11-10 08:04:00
支持死刑
作者: solidmiss (索德米斯)   2015-11-10 08:14:00
支持死刑
作者: zz199227 (å—šå—š)   2015-11-10 08:18:00
废死逻辑真的超跳针的 难得一大早笑这么开心
作者: PooPooo (毫无反应)   2015-11-10 08:18:00
支持死刑 怎么一早就有人跳针粉?
作者: post91 (123)   2015-11-10 08:20:00
支持死刑,没第二句话立竿见影的处罚不用要去用那几十年后才会可能成功的方法?在达成废死的目标前,又有多少受害者要死于人魔手上?
作者: obey82 (欧贝)   2015-11-10 08:23:00
很多法律系的老师都支持废死 但前提是有永久刑的制度 不过我觉得如果改永久刑 一定也会引起民众不悦 凭什么大家要纳税养这些人渣 之类的所以我还是支持让他们死一死
作者: five2six2 (熊熊)   2015-11-10 08:28:00
........又来杀人示众了
作者: kabkglomr (砚砚砚)   2015-11-10 08:29:00
不止支持死刑,而且所有刑罚都觉得太轻了,连罚钱的都很少
作者: Xiangtz (Xiangtz)   2015-11-10 08:30:00
零再犯率我就推死刑了
作者: c780412 (煌)   2015-11-10 08:31:00
没差还讲一堆=3=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5-11-10 08:38:00
推逻辑清楚,废死论的在原po面前没一个能打的
作者: julian816 (辰)   2015-11-10 08:39:00
为啥不能先鞭再杀呢,对付先奸再杀也只是刚好而已歪杰如果是在新加波法院省该有多好,正义必得伸张废死论能看的点就是误判问题和要不要给那1%也许还能向善的犯人机会吧
作者: ajjackoo (干! 放开那生鱼片!)   2015-11-10 08:46:00
台湾刑法因该引用汉摩拉比法典... 保证乖乖的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5-11-10 08:51:00
补血 支持废死=支持这种孽婴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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