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64 (hey you)》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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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商美邦人寿保险员庄渝芳(38岁),得知赵翁有闲钱,竟明知他已逾投保年龄上限,也没
: 能力负担连续6年、每年507万元保费,仍诈骗老翁投保,骗他不仅每月可拿到7千元,一
: 年后还可还本。
: 但庄女拿了赵翁700多万元存款后,却佯称是赵翁干孙女,帮自己和丈夫、及一对未成年
: 子女各投保终身寿险(庄女是要保人、赵翁是受益人),庄女也因此获该公司颁发100多
: 万元奖金,还拿到该公司当年新人奖。但赵翁事后未领到每月7千利息,也没拿回本金愤
: 而提告。桃园地检署侦办后认为,赵年逾九旬,已超过投保年龄上限,且保单契约内容也
: 有一笔须等到赵157岁时才能给付,不合常理,依诈欺罪嫌起诉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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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那段是重点,要保人和被保人一伙,
保险公司只要被保人符合条件,然后要保人拿得出钱缴就行了,
至于受益人,自己经验我是要保人兼被保,
改过由一人增至三人并按我写的比例分配,
当然也可以把原先可受益人删除。
我想每一家寿险公司都会接这样案例的单的。
让我有疑惑的是,第一段那个险根本是空想的,
为何和真保单混在一起可以成为标题?
还有三商真不长眼,受益人和要保被保人
完全没姻亲血亲关系,是不怕发生灭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