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nlike ( )
2015-11-08 23:34:04※ 引述《silverair (木栅福山雅治)》之铭言:
: : 推 chris0701: 一楼没听过清官比贪官可恶这句话吗 11/08 21:41
: : → Shadow1989: 1F不知道KMT摊更多? 11/08 21:42
: : 推 edison59420: 贪有比狗党贪?看看014、赖素如!党工别丢人了啦 11/08 21:43
: : → Tuscany: 贪? 老k有脸说? 11/08 21:44
: : → cbstgb: 说贪 他也承受了 但是谁贪得最多 还能没事>>014 赖 KMT 11/08 21:44
: : → EX37: 讲贪更好笑了,搞政治不用钱?重点是拿谁的钱 11/08 21:45
: : 推 mamaka: 1F要不要看一下kmt的贪污史,不过我猜你大概会看不懂 11/08 21:45
: : 推 Azabulu: 马英九才是真正的空转八年 KMTer贪的是七亿的几百倍 11/08 21:46
: : 推 login: 贪? 反观kmt......科科 11/08 21:46
: : 推 LiLiLaLa7: 说到贪,看看014赖速乳 11/08 21:48
: : 推 ceowu: 要不要列表看看国民党的人淘空贪污多少钱? 11/08 21:48
: : 推 chris0701: 贪污有罪 但为台湾做了很多 另一个呢? 11/08 21:49
: 我只列出前部分,实在是很不能理解这种论点
: 贪污就是贪污,没有什么014也贪所以阿扁贪就不是贪这种事。
: 拿对手的贪污犯出来救援我实在是无法认同。
: 但我根本不信阿扁有贪。
不要好笑了, 没有贪污哪来的海角七亿?
被抓到后还从国外汇部分钱回台湾~
这么直接的证据都能无视,
这些钱从哪来?不是贪污就是行贿,
: 看过阿扁的审理过程,
: 再到这八年KMT是怎样动用国家机器的力量让自己人脱罪
: 问问自己,你信KMT吗?
: ┌──────────────────────────────────┐
: │国务机要费:更二审 │
: │ │
: │机密外交款:无罪。 │
: │机密公文案:无证据签结。 │
: │南港展览馆案:阿扁无罪,吴淑珍有罪。 │
: │帕劳海外洗钱案:无证据签结。 │
: │红火案:阿扁不起诉,辜仲谅还在审。 (辜仲谅:不实自白 迎合特侦) │
: │ │
: │龙潭案:有罪。 (实质影响力、最高法院自为判决) │
龙潭购地案三审定谳,法院认定陈水扁夫妇收受台泥辜家3亿、使政府花76亿购买龙潭100
公顷土地并纳入科学园区。
: │陈敏薰案:有罪。 (实质影响力、法院事实认定) │
法院认定陈水扁夫妇收受前101董事长陈敏薰一千万贿款,协助她争取大华证券董座,最
后因林全、辜仲莹等人拒绝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 │二次金改:有罪。(实质影响力) │
元大证券董事长马志玲,透过其友人杜丽萍,向吴淑珍谈妥2亿元政治献金,在2004年11
月30日,以水果纸箱,内装现金,带至总统官邸交付吴淑珍。
为使元大证券并购复华金控案通过,陈水扁及吴淑珍发挥政治上的影响力,劝退辜仲谅,
使中国信托放弃并购复华金控;让元大证券取得有利地位。11月24日至26日期间,陈水扁
指示马永成,以电话联系财政部长林全,说明元大证券已经取得复华金控最多股权,希望
争取公股支持,让元大证券进入复华金控董事会。
国泰金控的蔡宏图,连续三年交付政治献金给陈水扁,金额共3亿元。
特侦组认为国泰金控经由行贿,以取得世华银行经营权。二审法官也认定这笔钱是贿款,
但最高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只依照推论来定罪,将此部份发回。
: └──────────────────────────────────┘
: 更别说特侦组还有传唤当时三岁的孙女,是要干麻?
: 还有并案换法官等等。
: 实质影响力说更是为了阿扁才特别创造出来取代先前习用的“法定职权说”。
: 有罪就是有罪,没有什么KMT也贪所以阿扁的贪不是贪。
: 但是阿扁真的有贪吗?我到现在还是存疑。
: 扁侦组和国家机器双管齐下,这结果你感信?
实在不想讲...
即使不是行贿政治献金给到三亿合法吗?
这么多钱,随便都几亿几亿,不是贪是啥?
还司法迫害咧~
这一家人只有陈幸妤我相信他是不贪的
其他什么 陈水扁 吴淑珍 赵建民 都差不多啦~
作者:
davidkung112 (æ¯2.5ç§’ç”¢ç”Ÿä¸€ä½æœ‹å‹ )
2015-11-08 23:35:00明天一定把马狗关到漏尿
国民党:查无不法谢谢 不查组不是很有能力吗 扁哥的查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5-11-08 23:37:00呜呜 不管啦 台湾之子万岁
作者:
fox999 (fox)
2015-11-08 23:38:00所以你说的哪一项是总统的"法定职权"?
作者:
K60258 (储存勇气~)
2015-11-08 23:38:00撑住,别被不理性没逻辑的说法霸凌!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5-11-08 23:40:00看来你不懂什么叫做超越法律的实质影响力
作者:
fox999 (fox)
2015-11-08 23:42:00XDDDDDDDDDD原来是法盲一只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5-11-08 23:47:00吱吱就还在硬ㄠ阿~~~心目中完美无瑕的扁神不能有污点
作者: mayjan 2015-11-08 23:50:00
狗民党
作者: kusp (踏浪) 2015-11-08 23:52:00
说得好你很了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5-11-08 23:56:00有人说崇拜你给你3亿政治献金,我不信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11-09 00:04:00陈水扁的案子 会成为台湾社会是否可以理性客观看政治人物行为的标准 连做到这样拿了这么多钱都有支持者
所以要不要解释一下实质影响力嘛?“换法官以推翻原法官之判决”也记得顺便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5-11-09 00:21:00楼上 没有影响力企业家端钱送他们干嘛?全台湾最有影响力的职务就是总统 结果面对法律却变小白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