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保户业者斗法 保险争议何时了

楼主: wangseja (阁楼上的王子)   2015-11-08 19:09:05
保户业者斗法 保险争议何时了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11080120-1.aspx
一桩三商美邦人寿拒赔意外险的争议意外引爆民意激愤,事实上虽然9成9的理赔案件都
顺利获赔,但那万分之1的机率碰到了,就是一个家庭的失落。
根据统计,每1个台湾人平均有2.3张保单,显示出台湾人爱买保险的特性,但是,对于
自己手上握有保单的了解程度,却是因人而异,这也造成往往在申请理赔时,对保险内
容到底有哪些?业者、保户往往认知有落差。
中国人寿副总经理康益瑞表示,寿险业对于理赔案件的审核有一定的SOP,一般而言,只
要确定是自家保单、事故发生在保单有效期限内、符合保障范围下,业者多半在1至2天就
可以审核完成,1周内赔付保险金。
只不过,根据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去年全年寿险业理赔申诉类型统计,最容易发生争
议的依序是住院必要性医疗、事故发生原因认定、残障等级认定、违反告知义务、除外责
任认定等;险种则以医疗险及意外险为大宗,除了因为销售比重大,申诉自然相对多之外
,主要原因就在于保户、业者双方立场不同,自然认定也就不同。
康益瑞举例,单单“割痔疮”这种简单小事,一般病患大多住院3至5天就会出院,甚至有
的手术当天就回家疗养,但是也有病人宁愿自费也要多住几天,就是意图申请多一点的保
险理赔。
像三商美邦人寿这次事件一样,对于保户出险是“意外”还是“疾病”的认定,也常常成
为争议所在,例如保户若带有潜在的心血管疾病投保,一旦发生意外事件,是“疾病造成
意外”或是“单纯意外”,对于保险公司审核上可就“差很大”。
另一种常见的争议就是残障等级的认定,保户身体上的不便是“暂时”或是“永久”,也
常常让保险公司及保户之间演出谍对谍的戏码。
国泰金控旗下国泰人寿副总经理王志峰就认为,虽然对保险公司而言,站在保户立场尽量
采对保户有利的保险条款解释是业者职责所在,但不能排除有些保户确实为了诈领保险金
“用尽心机”。
例如对医疗必要性的争议,一旦保户“经常性”地申请理赔,就会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
甚至王志峰也不讳言,内部有“医院”及“医生”的黑名单,容易出现配合病患开立“容
易申请比较多理赔”的诊断证明,一样也会让保险公司的内控机制警铃大作。
王志峰指出,如果保户申请理赔后,对内容有疑义,保险公司内部通常都有申诉管道,走
不通还有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消保官、消基会等单位可以申诉,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权益。
不过,他也建议,签下保险契约之前还是最好多了解买了些什么商品,不是“保费愈多、
保得愈广”,尤其是例如实支实付型的险种,容易出现重复投保的情形,保得再多也只是
浪费金钱。
康益瑞也提出警告,如果对于单一险种的损率太高,代表核保太松,保险公司未来势必会
调高保费,为了小小保险金却害得整个保险产业收支失衡,未来苦的还是缴保费的消费者
作者: pgstha (pgs)   2015-11-08 19:10:00
9成9??? 我笑了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5-11-08 19:10:00
9成9? 真敢讲,实际上不知道有没有超过六成
作者: freshbanana (新鲜香蕉)   2015-11-08 19:11:00
保险业会这么赚就是保费太高。
作者: milkstrong (ToFu)   2015-11-08 19:11:00
翻译:投保前什么都好说,投保后你们申请理赔都是死要钱的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11-08 19:12:00
消毒文喔
作者: xu12   2015-11-08 19:15:00
要把保户当贼可以 但业务记得要尽告知义务提醒保户嘿 (笑
作者: hdjj (hdjj)   2015-11-08 19:20:00
9成9?
作者: ivansai   2015-11-08 19:24:00
9成9不用上法院就赔?这鬼话你信?
作者: enzowalker (墨行者)   2015-11-08 19:25:00
事实上真的是九成九,因为很多有争议的案子会被私下和解掉,想想国泰前几天的新闻~
作者: aaagang (我...)   2015-11-08 19:36:00
真敢写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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