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师请育婴假跳过寒暑假 多赚2月薪
2015年11月08日00:06
劳工和军公教都享最长2年育婴留职停薪(俗称育婴假),其中6个月可领津贴。但近日有
教师钻法律漏洞,在申请育婴假后,于寒暑假复职,多领1到2个月薪水又不用工作,等开
学再继续留停,教育部估每年有200教师钻此漏洞。教团批此举滥用教师权利,社会观感
不佳。教育部和劳动部本周将开会研商对策。
教育部人事处统计,每年约有2千多名高中职以下教师申请育婴留停,其中估约1成在寒暑
假期间复职、开学后再续请育婴留职停薪。《苹果》以教师月薪约4万多元初估,若每年
200人在寒假或暑假期间复职,等于政府每年要多付给教师1200多万元薪资。
不具名国小教师说,确实很多老师请育婴假会避开寒暑假,但因教师没有特休假,寒暑假
原就是福利,只要有安排好交接,不要影响到学生,外界不应苛责。
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薛春光说,此状况比大家想像得还严重,曾有新北市国小校长跟他
吐苦水说,有生育小孩的年轻老师几乎都用这方式请假,且一个教一个,不少人生2胎都
这么做。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理事长张旭政指,教师请育婴假期间,因有代理代课教师,不会损
及学生受教权,但他认为,教师若在寒暑假申请复职领薪,有违社会公平正义,也会造成
社会观感不佳,有滥用权利之嫌。
民间企业上班族林先生说,一般上班族连育婴假都不敢请,教师请假不但一定准,还有漏
洞可钻,太不公平。
教育部说,因《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不得拒绝员工请育婴假,导致确实有些老师请6个
月育婴假,却在寒暑假申请提前复职;或直接安排小于6个月的育婴假,以便衔接到寒暑
假复职领全薪,因育婴留停的母法《性别工作平等法》是劳动部主管,该部无法解决此问
题。
但劳动部官员说,现行《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已规定,请育婴假每次以不少于6个月
为原则,若教师要缩短、延长或提前复职,都需和雇主(学校)协商。例如若有教师计划
6月先请1个月育婴假,以便衔接暑假复职领全薪,学校可拒绝给1个月育婴假,只同意1次
给6个月育婴假。由于两部会对法律见解不同,教育部指,本周将和劳动部开会讨论此事
。(刘嘉韵、唐镇宇/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1108/72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