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立院三读 买卖器官最重囚5年罚150万

楼主: TName (真相就是指路灯 时间到了)   2015-11-08 02:08:53
http://www.epochtimes.com/b5/15/6/12/n4456550.htm
台立院三读 买卖器官最重囚5年罚150万


立法院长王金平12日主持院会,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陈柏
州/大纪元)
【大纪元2015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防止器官移
植商业化,台湾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明订民
众无论在国内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应以“无偿捐赠”方式为之,违者最高
处5年徒刑、且得并科罚金150万元。若医师涉及仲介,最重可废除执照。民进党
立委尤美女表示,由于国内器官短缺,许多国人会赴中做非法器官移植,但中共
至今仍对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进行不当的仲介及买卖,故希望透过这次修法,能有
效扼止器官仲介、买卖的恶劣行径。


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在法
案三读后发表感言。(陈柏州/大纪元)
新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民众无论在国内、外移植或取得器官,均应以
无偿方式为之,违者可处1年~5年有期徒刑,得并科罚金30万~150万元;同时,
于刊物、广告、网络或其他媒体广告器官仲介者,可处9万~45万元以下罚锾;另
外,医师若伪造不实资格、条件摘取器官,也可罚12万~60万元罚款,并处停业1
个月~1年,甚至废止执业执照。
至于在扩大器捐来源部分,新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除了放宽活体器捐的限制
,由原本的两位亲属同意改成一位便可,更新增中央主管机关可责成健保署,并
会商户政或监理单位,对换发身分证、驾照或健保卡等证件成年人,询问器官捐
赠意愿。


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民进党立委田秋堇在法
案三读后发表感言。(陈柏州/大纪元)
民进党立委田秋堇表示,器官移植旅游已成为全球医学伦理及国际人权重大议题
,尤其是“强摘”及“盗卖”活体器官,不只涉及器官买卖法律问题,更违反国
际刑事法中的反人类罪,所以此次修法增订了禁止器官仲介、买卖、境外移植旅
行的相关条文及罚责,并禁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让台湾的器官移植标准能与国
际接轨。


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国民党立委徐少萍在法
案三读后发表感言。(陈柏州/大纪元)
国民党立委徐少萍则说,病患到国外进行器官移植回台后,须终身服用抗排斥药
,因此新法规定未来病患要领药时,须如实向医院申报器官的来源,医院也有向
主管机关通报的义务,违者将罚3万~15万元,若提供错误讯息,更涉及使公务
员登载不实的刑责。
对于此次朝野立委合作,共同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台湾
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表示高度赞同,并强调此次修法以刑事罚责的方
式规定,禁止国人到来源不明的国家进行移植旅游或器官商业化的行为,不仅符
合国际公约及医学组织的标准,更与香港、西班牙等先进国家的《人体器官移植
条例》相互呼应,共同筑起一道防火墙,避免民众沦为中共活摘器官的帮凶。


立法院院会12日三读通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正案,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
发言人朱婉琪表示高度赞同。(陈柏州/大纪元)
“医生应该以正当方式取得的器官来拯救病患,而不应该成为非法器官移植的仲
介”,朱婉琪认为,此次修法对于非法器官仲介、且情节重大的医生,可废除其
医师证书,形同向国际宣示,承诺台湾医师绝不会像中国被迫参与活摘器官的医
生一样,沦为非法移植器官的凶手,而且相关规定也非常明确,甚至比其它国家
更为进步。
朱婉琪也强调,此次修法是鼓励病患能以合法、符合国际人权方式取得器官,因
此只要病患在国内外取得的器官,并非仲介、买卖、非法摘取而来,就不会遭受
刑事惩罚,有效阻绝非法器官的获取管道;此外,新法还增订扩大器捐部分,立
法用意是鼓励国人器官移植要自己自足。
另外,对于此次修法纳入“死刑犯不得作为器捐来源”,朱婉琪表示,目前全球
只剩少数国家有用死刑犯器官,过去台湾与中国都榜上有名,所以每当中共被国
际指责时,就会以“台湾也用死刑犯器官”,来掩盖中共大量摘取死刑犯、良心
犯、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问题,所以此次修法堪称是与国际接轨的进步法案。◇
责任编辑:于嫚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11-08 02:09:00
这样要怎么跟对岸无缝接鬼?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5-11-08 02:09:00
便宜 一条命不只150万 有钱人花得起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1-08 02:12:00
国内死刑犯不是都看自己要不要捐的吗?
作者: Smile (多运动~~)   2015-11-08 02:13:00
吓死人了,立法院有在做事
作者: DarkerDuck (達克鴨)   2015-11-08 02:13:00
柯P条款
作者: robrob99 (梁龙)   2015-11-08 02:14:00
以后变成 逼人签捐赠同意 再把人弄死 反正死人不会反对
作者: Nurvay (Nurvay)   2015-11-08 02:14:00
为什么不是最轻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11-08 02:16:00
看这个新闻是都不能捐了 怎么还会有弄死再捐?还是你是在说中国?
作者: triumph323 (Ingborga)   2015-11-08 02:17:00
5年 150万 呵呵
作者: drigo   2015-11-08 02:19:00
当你快要死了, 谁理你关5年还是罚150万......
作者: Poke5566 (戳戳5566)   2015-11-08 02:23:00
才五年
作者: andrexie (A-MAN)   2015-11-08 02:24:00
这三小? 150万可以救自己,有钱人会怕才有鬼
作者: neogelion (伽)   2015-11-08 02:27:00
哈哈大笑
作者: aethe (eh tea)   2015-11-08 02:30:00
白痴,150万是罚三小?
作者: MOSMOSQQ55 (MOIS)   2015-11-08 04:11:00
没有新鲜的器官了,可以到对岸手术啊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5-11-08 05:44:00
没什用的条款 买得起器官的人不可能付不出150万
作者: vcx530 (vcx530)   2015-11-08 06:53:00
杀人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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