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鲁刚才闲来无事查了一下外患罪
发现外患罪实在蛮可怕的
随便列个几条:
第103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该国或他国对于中华民国开战端者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104条 通谋外国或其派遣之人,意图使中华民国领域属于该国或他国者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105条 中华民国人民在敌军执役,或与敌国械抗中华民国或其同盟国者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这可真是严刑峻法中的严刑峻法耶!动不动就死刑或无期徒刑
罚则这么重的罪,历史上真的有人判刑过吗?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
作者:
KillQB (杀死Q贝)
2015-11-07 21:33:00孙立人?
作者:
pillliq (o皿o)
2015-11-07 21:33:00球员裁判都是谁的人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11-07 21:33:00白色恐怖时期好像都是用这条吧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5-11-07 21:34:00白色恐怖时期 很多人被扣上共匪帽子 就消失了 你说呢
作者: flyhattmann (茶哉) 2015-11-07 21:34:00
是不是一堆台湾人被判阿?
作者: diskf (迪斯可腐) 2015-11-07 21:34:00
薛丁格的林毅夫
作者: heavensun 2015-11-07 21:34:00
以前说你是共谍 就是 很多被冤枉的
作者:
d59203z (桃花流水心自闲)
2015-11-07 21:34:00两蒋时代不少阿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5-11-07 21:35:00
以前不反共就说你是共谍,现在不舔共就是媚日皇民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5-11-07 21:35:00结果现在这个肆意屠杀台湾人的刽子手 却舔共舔的这么爽
作者: LarryKu (Larry) 2015-11-07 21:38:00
中国不算外国,所以排除了
很难啦 支那好像不算外国 根本搞笑用的条文不知道那些智障解释的
作者: BFApollo (まいにち寮で勉强します) 2015-11-07 21:50:00
以前共谍都是直接毙掉的...
刑法老师是现役法官 他说这条现在是几乎不可能成立的
作者: wsx26997785 2015-11-07 22:05:00
以前用共谍乱杀台湾人 现在舔共出卖台湾人 操
作者: wwpuma (puma) 2015-11-07 22:16:00
废死联盟会出来帮马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