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高考前典试委员长 怒告同窗律师败诉
〔记者黄欣柏/台北报导〕考试院前考试委员张男,在担任律师高考典试委员长后,遭大
学同学吕姓律师发文指称“其后政党轮替,国家职位,成了不同阵营的分配物,一下子成
了考试委员、典试长”等语,张气得向吕提告求偿,但今台北地院认定吕男是针对公共议
题表达意见,不须负赔偿之责,判张败诉,可上诉。
据悉,张男多年前曾担任律师高考典试委员长,负责提名、遴选命题委员,结果昔日在台
大法律系的同窗吕姓律师于事务所网站上发文指称“跟他打招呼,有时也难于获得他的回
应”、“已非当年的开心果,变得怪怪的”、“成了不同阵营的分配物,一下子成了考试
委员、典试长”等语。
张男认为,相关言论已贬损其于社会上之评价,且在Google上以名字搜寻,第4篇就可找
到该篇文章,明显侵害其名誉权,主张吕男应删文并赔偿100万元,另须登报道歉。
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张男当时身为考试委员、典试长,具备公众人物身分,吕男是针
对公共议题作出评述,难认有恶意贬损对方之意,此外也未刻意捏造、虚构不实事项,属
言论自由之行使,无须为此赔偿。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97973
5.备注:
这判决理由里面还满八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