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5-11-06 20:28:56请问 侦查不公开算是一个合理的规范吗 刚查了一下资料
侦查不公开是依循无罪推定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未审先判
应在未经审判之前应推定被告为无罪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一条第一项明文宣示 若干欧陆国家将无罪推定写在该国宪法中
视为成为宪法位阶的规范 因此在之前司法院和行政院共同提出
刑事诉讼修正草案也彷造此一精神 其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免当事人名誉受损
BUT 我觉得这个原则非常的奇怪不合理 我的意思是
这侦查不公开的精神适用每个国家的法律吗 假如侦查不公开
那在侦查的过程当中难道不会有互相拢络或者被高位阶者河蟹化的可能性吗
那假设出现这种状况 又有无可受监督的可能性呢
因为小弟并不是读法律的 但觉得这实在乍看之下太不合理
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呢?
作者:
Leeng (Leeng)
2015-11-06 20:29:00depends on color
理论上只有侦查主体受限制不是?实际操作面能做的多了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5-11-06 20:31:00在台湾侦察不公开只是写在课本而已
作者:
a710056 (710056)
2015-11-06 20:31:00公开之后嫌犯开始串证
当初设这个是怕犯人会灭证,你看刑诉的228第三项也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5-11-06 20:32:00新闻还不是一堆 据检调透漏 据员警透漏
检调会泄漏是因为当初的刑诉设计的不好,侦查不公开的适用范围不够89年以前的刑诉只规定辩护人要不公开,其他人疯狂公开,不过因为这个不太好抓,加上检调超爱媒体办案,所以还狂泄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5-11-06 20:38:00‘侦查不公开’=‘不爽告诉你’
然后被告没有不公开,证人告诉人自诉人也没有限制侦查不公开原则上是限制国家司法公务员的
到了台湾就变私相授受 同流合污 上下其手 什么都学半套只为了帮权贵开脱 看看会不会丢根骨头给司法口交都有判决书写的根本被告律师立场了 想办法帮证据明确犯嫌解套的法官检察官 算了吧
查KMT-->侦查不公开 查DPP-->天天随便说都可以
作者: t95912 (Alan(阿伦)) 2015-11-06 21:26:00
不公开的是检察官吧 但事实是都偷偷告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