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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tag (猴子)
2015-11-06 14:28:541.媒体来源:
关键评论
2.完整新闻标题:
“托育一条龙”见首不见尾?台中社会、教育局规定不同调
3.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府重要社福政策的“托育一条龙”,4日遭同党议员批说:“龙头不接龙尾! ”
因教育、社会局对申请补助资格限制不同,许多小朋友在托育中心可领托育补助,
上幼儿园后却资格不符,出现补助中断,引发民怨。
联合报导,民进党市议员江肇国、杨典忠指出,托育一条龙补助包含托婴中心、
保母系统及幼儿园,但申请单位分别是社会局和教育局,限制出现差异,
议员质疑既然叫“托育一条龙”,龙头就要接上龙尾,市府不该因主管机关不同,
对市民有差别待遇。
中时报导,江肇国表示,社会局规定小朋友申请托育补助,
父母双方与小孩只须1人设籍台中市,就可领取补助;教育局规定,
父母亲与小孩必须至少2人设籍台中市半年以上,才有办法请领。
许多未设籍台中、在外县市工作的父母,他们的小孩户籍在台中市,也住在台中,
这样的小朋友2岁前送托婴中心、给保母带,都可顺利领到托育补助,
但满2岁要到幼儿园上课时,却发现因资格不符无法继续申请托育一条龙。
自由报导,教育局长颜庆祥表示,托育一条龙不仅是社福政策,也是教育政策,
希望提高学前幼童进入立案幼儿园就读的比率,但市政财源负担及整体分配考量下,
规定幼儿及其一方父母须设籍台中市,才具备补助资格,以优先照顾台中市民。
但是“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议员提出的建议,市府虚心接受,将实施一段时间后,
尽速统计有多少个案,重新检视申请补助条件。
台中副市长潘文忠则指出,当初规划补助请领标准有其政策上及预算分配考量,
将尽速协调相关局处研议统一请领标准的可行性。
新闻来源:
上幼儿园断补助? 托育一条龙挨轰(联合)
托育补助 教育局、社会局不同调(中时)
台中社会局、教育局规定不同 两岁读幼儿园竟变无补助(风传媒)
〈中部〉托育补助资格 社局、教局不同调(自由)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41947/
5.备注:
我觉得这样很合理啊
可以杜绝一些投机的家长,真正全家都住在台中的结果补助领的比只有一
个住台中的来要多,这样才不公平吧?
不过市府既然已经要重新检视了,等检视出来之后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