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通荣关说酒驾缓刑 高检署不再上诉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498300 自由时报
基隆市前市长张通荣,3年前在市长任内被控关说酒驾,高院更一审日前判决张通荣徒刑1
年8月、缓刑5年,条件是支付国库150万元、劳动服务80小时。高检署收到判决后,认为
张通荣已当庭认错并向员警道歉,且判决没有违背法令,因此决定不再上诉,张通荣先前
也已表明不上诉,全案近期可望缓刑确定。
101年9月14日晚间,基隆廖姓妇人因酒驾后违规停车,被警方取缔,廖妇不配合酒测还殴
打女警,被带回警局,市议员沈义传赶到关切,并打电话给张通荣,半小时后市长现身警
局拍桌咆哮、喝令放人,迫使员警未施酒测即放人;市长带头“搓圆仔汤”将大事化无事
,事发隔天消息还是曝光了,并有录影带为证,举国挞伐。
廖妇先前已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刑5月,承办员警和分驻所长也因纵放罪而被判刑但获缓刑
确定。
张通荣一审被依教唆纵放罪,被判刑1年8月,交公库200万元、劳动服务200小时、缓刑5
年;但高院认为张未知警惕,撤销缓刑;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时,张通荣当庭
认错道歉,说他卸任后,儿子连里长都选不上,感受政坛冷暖,合议庭认定,张通荣并非
教唆纵放人犯而是胁迫,变更法条论罪,并考量张因此案而声誉严重损伤,卸任市长后赋
闲在家,当知所警惕,上月改判,给他缓刑2年机会。
高检署收判后,检视判决内容并未违背法令,且张已认罪道歉,颇有悔意,检方因此决定
不再上诉,全案缠讼3年后,将以缓刑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