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中部〉性侵“寄住”男童1年多 恶男重判12年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丁伟杰/嘉义报导〕1名13岁的少年“小虎”(化名),约2年前因父亲离家出走,
乏人照料,寄住在赖姓邻居家,未婚的赖男竟要求小虎帮他手淫和口交,1年半共80次,
并恐吓小虎若说出去就要打他、赶他回家等;东窗事发后,赖男同意赔偿小虎300万元,
但法官仍以其对未成年人强制性交,造成身心受害,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12年。
赖男向法官求情表示,在小学和国中曾遭性霸凌,思想偏差,且罹患忧郁症及前额肿瘤,
导致行为偏差。
但嘉义地院请台中荣总嘉义分院精神科医师鉴定,评估赖男犯案时并未出现精神病症状而
影响自主意识,且脑部病变手术前也可稳定工作,认为是其脱罪之词。
判决书载述,赖家与小虎是邻居,小虎父亲前年5月初离家出走,家人同意让他寄住在赖
家,赖男竟趁2人同住一个房间的机会,半夜叫醒小虎,要求帮他手淫和口交,小虎哭泣
拒绝,赖男便恐吓说要殴打他,且不让小虎睡觉,甚至赶小虎回家,从而强迫性侵。
法官调查,从前年5月至去年11月,赖男每周至少对小虎性侵1次,共计80次,直到小虎家
人发现异状,报警将赖男法办。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29376
5.备注:
好恶喔
不EY
看到这个新闻
就让我想到这个标语
http://imgur.com/6AcukAt
哀~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