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是想打脸壹周刊
但是就我小时候二十年前女明星陪睡的价格就"百万"起跳了
现在二十年过去 女明星顶标的价格竟然才200万起跳
真的低价到人人都睡得起的地步
以前要玩女明星 真的很贵阿
现在竟然只要两百万 连百万年薪阿宅工程师 存个三年都能玩得到了
难道这也是鬼岛的经济奇蹟 惯老板Cost Down几十年谋来的大福利?
想也知道不可能的咩 因为 穷的人虽然越来越多 但是那群有钱人
拜Cost Down所赐 反而比三十年前更加有钱了 变成超级有钱人
有钱人追的是什么
追的是"稀有性"
追的是"独特性"
追的是"独占性"
追的是"炫耀性"
你看豪宅一栋贵过一栋 也没见过大富豪们嫌贵过 还怕自己的豪宅不够贵会掉价
相同的 一样是女人
"女明星" 跟 "极美的女人" 差在哪里?
容貌跟体态可能都不相上下 但女明星多的就一个"名"
一个全鬼岛阿宅们 集体意淫的"名"
我敢打包票 美色高于等于林志玲或郭雪芙的 全台湾美女可能不下千人
但是 整个台湾 却就只有一个叫林志玲 及一个叫郭雪芙的女星
而全台湾男性意淫的 是那个叫林志玲或叫郭雪芙的女星 不是其他不知名的千人美女
因此拥有 林 or 郭 的过夜权 等于独占的全台男性的渴望 只有他一人化梦想为现实
这种稀少性 创造过去三十年前 睡一线女明星要一栋楼那么贵的价值
当然 女明星是可以 给导演睡 给制片睡 给制作人睡 但不需要收钱
因为女明星需要 借由这些人的权势交换其演艺生艺高峰 来维持它的不坠名气
但是对于 圈外的大富豪(大潘阿) 春宵过夜权
向来就是要非常高价金金额来显示它的独特及稀少性
如果你要大富豪花一万元就能玩到一线女明星他也才不要呢
因为真的一万元就能玩到 那它也失去它原本稀有性及珍贵性了
那我们来算算真的一线女大明星的标准价格应该是多少才合理
参考 1. 台湾高所得者所得份额之变化:1977-2010 洪明皇、郑文辉
2.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8705
1977年 99% 家户所得约4.2万
1% 家户所得约45万(最低34万)
10倍 8倍
1995年 99% >50万
1% >520万
10倍
2011年 99% 78万
1% 1077万(最低550万)
13倍 7倍
1995年一线女星陪睡几百万起跳 2015年一线女星才200万就睡的到
是怎样 女明星越来越低廉了 被 CostDown了?
如果睡一次 没超过五百万 我绝对是不相信的~
你认为呢? 你认为应该多少才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