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renwang (Darren)》之铭言:
: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1290275
: 要保护我们的毛小孩,就开放吃狗肉吧!
: ————————————————————————
: 最近看到这篇文章,我觉得值得思考,请大家先点进去看再回应 谢谢
: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类似新闻出现“外劳杀猫狗补身体”或者“破获香肉店”时
: 在猫狗论坛总是可以看的许多爱猫狗人士痛批:没人道啦、人渣!竟然吃狗狗猫猫等等的
: 的负面评论
: 因此常常会有为什么猫狗不能食用的论战出来,
: 大部分的动保团体的说法是:因为外劳和香肉店的狗猫来源是去路边抓来的
: 甚至是人类豢养的宠物被抓去杀,而且他们大多都是用“不人道”的方式“虐杀”后吃掉
: 例如直接活生生烫死、打昏后直接活生生剥皮,他们的这些做法的确十分残暴
: 而且偷宠物来杀也是十分不应该,所以我也觉得该罚
: 但是我想,既然有需求(猫狗肉)为什么没有供应呢?
: 人类喜欢吃肉类因此有许多系统化的动物养殖场,从繁殖 养殖 宰杀 分装
: 都经过一定的标准程序,既然如此 猫狗为何不能纳入这个体系呢?
: 既然外劳香肉店虐杀流浪狗很可怜,那换成将狗猫系统化的繁殖、养大、人道电宰
: 一切和鸡鸭猪牛羊一样一视同仁,应该就够人道了吧?
: 为什么狗猫不能和一般的食用肉类动物一样一视同仁呢?
: 为什么可以因为部分人、团体的观念,而去左右其他人的利益呢?
: 有人可能会回应
: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怎么能够杀!!”
: →上面的连结文章有解释,点进去看看,而且猪牛羊鸡鸭就不是人类的朋友?
: 为什么可以因为大部分人的喜好(爱狗爱猫),而去剥夺其他人的喜好(吃狗猫肉)呢?
: “杀狗猫的话狗会很痛苦”
: →上面文章有解释过,请点进去看看,难道猪羊鸡鸭鹅在宰杀时就不痛苦?
: 况且如果贩卖猫狗肉可以合法化,一定会有专业、系统化的工厂做用为“人道的方式”宰
: 杀
: 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呢? 欢迎提出正反论点讨论
这篇文章一个很主要的论点在于
"如果买的到猫肉狗肉 那么自己家里的宠物就比较安全 不太会被外劳捉去杀"
问题是 假设真的弄出贩售猫狗肉的情况 自己家里的宠物依然安全吗?
今天你可以在路边捉一只免钱的动物吃 你为什么要进超市买?
台湾人基本很少有人会去吃猫狗肉
出现在通路上 会不会出现还是没有外劳购买的情形?
这些猫狗不就白死了?
如果外劳没有猫狗是个人财产的观念
就算开放通路也是白搭
另一个问题则是
越南劳工会吃狗肉 我们就非得要为了他们开通这一条禁令吗?
答案是否定的 否则印度保护黄牛的例子又怎么说呢?
当台湾人习于接受这样的宠物文化 把猫狗当宠物
也订出法律禁止宰杀
你要杀可以 那就乖乖受罚
说穿了今天这件事情的重点还是在
"尊重在地的风俗民情 遵守法规"
如果今天连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 为何要别人尊重你的风俗(吃狗)?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1:00印度吃黄牛是当地土生的贱民阶级还有穆斯林 状况不同其实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2:00然后台湾人吃狗肉的...
觉得有问题,本来台湾人有吃狗肉,事实上现在是禁止才转为地下化,不要全怪到外劳头上禁止前台湾狗肉店到处都是的
没有怪到外劳头上阿 只是原篇就是在说外劳而且禁止之后社会风气也往不吃狗肉转变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6:00我只反对那些因为有外劳吃狗肉而宣称要杀死所有越南人的
没人买可以不用讨论 那就忽略这点吧 其他的可以讨论
相信我 开放之后20年内 大家都会接受吃狗肉很正常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11-04 07:09:00嗯 超像羊肉和牛肉的混合体啊 有人敲我家 掰掰
你要讲风俗 传统农业家庭不吃牛 现在第二代第三代一样照吃 这种观念是可以改变的 不需要强迫我们的后代
我跟你们说 人肉超好吃的 开放吃人肉20年一定超多人吃所以快开放吃人肉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5-11-04 07:11:00楼上吃过?!
作者:
yggyygy (Aixiuqanei)
2015-11-04 07:12:00推这篇!
我不知道现在的社会风俗如此为什么是接受自以为是的价值观?台湾社会并没有非常需要狗肉的迫切性与必要性不然为什么大家不会去吵说要开放狗肉?
作者:
ksan6960 (开门社区送温暖)
2015-11-04 07:15:00你会去偷别人的宠物猪吃吗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5-11-04 07:18:00猪粮食转换率高,牛吃草就会肥,鸡繁殖快好饲养
作者:
ian5king (南方的悲情)
2015-11-04 07:19:00照上面的说,最佳食物应该是兔子
所以说 超商没卖的你就会去偷 这还真是恐怖的思想阿~
这就是观念问题啊 没有猫狗是个人财产的观念的话能保证超商有卖就不会去偷吗?
作者:
Vdragon (V字龙)
2015-11-04 07:26:00你会去偷别人的宠物猪吃吗+1
作者:
dyc2008 (DYC)
2015-11-04 07:26:00狗肉好吃耶!!!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33:00你认为台湾人不吃狗肉这个想法就错了,台湾人吃狗肉吃很大,法律没禁止前是正大光明的吃。现在则是低调吃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7:45:00照你这样讲 嫖妓就是不对嘛 毕竟那犯法 不是吗?所以你觉得那群想要让嫖妓合法话的人也有问题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7:48:00海豚是因为濒临绝种啊,如果能大量饲养 开放吃海豚没问题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48:00事实上如果是非保育类动物,没有开不开放的问题
如果今天台湾社会风气演变到非吃狗肉不可 一定要开放那就另当别论
作者:
wisdom 2015-11-04 07:49:00我们保护海豚不是因为牠很可爱,而是因为牠是保育类动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7:50:00我跟你说...没有什么肉是非吃不可的那个要有一定限度啦 只要不要有绝种危机 吃鲸鱼没问题要动员群体出来那议题要真的非常大喔
就算有人想吃 光是打着"狗肉"两字就被动保射成箭猪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7:53:00我讲了,没有什么肉是 非吃不可的你们反对吃狗肉跟护家盟反对同婚的理由性质很类似今天如果开放狗肉,外劳地区周边一定一堆狗肉摊他去旁边买就有弄好的狗肉,冒风险去偷你家的宠物干啥?
我说的是社会需求性的问题 不是你说的生理性的问题再来就是外劳有没有猫狗是个人财产的观念问题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00:00所以我说啦,你们这论调就是根本不想讨论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01:00我没有说你逻辑有问题啊
你比较搞笑吧 不管有没有开放吃狗肉 这行为就是偷开放吃了能保证他们就会乖乖去吃花钱狗肉摊?不会为了省钱吃路边人家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02:00拜托...狗肉摊就在旁边,他冒这风险干嘛?而且人家的狗怎么会在路边?
那我反问你 他可以吃别的肉 为啥现在要冒风险?在路边的狗多的是吧 露天住宅放外面绑着的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06:00因为他们想吃狗肉啊..就跟嫖妓犯法,但一样有人会嫖是一样道理
作者: ferngwoei (食神小吃部) 2015-11-04 08:09:00
韩国原本也吃狗肉.现在也禁止了.我也搞不懂也不是保育类的.为什么要禁.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10:00韩国禁止吃狗肉了? 哪时候的新闻?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一直提嫖妓 这两者情况根本不同你如果要拿嫖妓类比 那应该是外劳强奸台湾女性为了外劳的性需求应该开放外劳嫖妓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15:00我提嫖妓是要说"这需求存在"
问题在于情况根本不同台湾并没有狗肉的需求 只有外劳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16:00因为外劳现在就找得到人嫖啊 这需求没有问题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17:00高雄屏东一堆私宰场 只是他曝光前不会跟你说他在宰狗肉
有点扯远了 今天是外劳问题不是台湾问题你如果说台湾人有狗肉需求那是另一回事但是今天外劳有需求 应当为此开放?不是这样吧 如果印度外国人有吃牛需求 印度需要开放?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0:00我从来都不是因为"外劳"而认为该开放狗肉
那请问你来这串干嘛...你应该要去另开串讨论台湾人吃狗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1:00这串在讨论的是“为何猫狗不能作为食用动物”
我这串主要是反对因为外劳需要而开放狗肉这串标题是这样下 内容却是跟外劳有关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2:00因为你提到了一个"尊重在地的风俗民情 遵守法规"
要借用标题也行 但我这篇文章是在讨论外劳跟狗肉不只狗肉啦 猫肉也有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3:00然后就是,这个问题不是只有外劳会引发中南部也一堆台人会偷别人狗吃我没有要说偷人东西是对的,我要说的是该开放而已就好像我旁边有人养猪当宠物,不会有人偷他猪来吃
自以为是的价值观到底是说不能吃猫狗的 还是能吃猫狗的 我觉得前者更自以为是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4:00因为旁边就有一堆猪肉便当店了
现实是风俗民情舆论不会开放你讨论没什么问题啊 你要促进修法通过才有用就像嫖妓 可以讨论 但是风俗民情舆论不支持所以一直迟迟没过
可是不代没过是对的、理性的 恶法亦法 可是依然是恶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7:00嫖妓到现在还没过 这个才真的莫名其妙所以我跟你说啊 你整篇文章,根本不用讲那么多,你只要说因为我就是爱狗,这法条合理与否我不管,我就是挺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8:00这法条在干涉人的饮食自由啊 你看不出来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29:00是啊 他们是在干涉饮食自由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0:00那我现在告诉你我不愿意 这样可以吗?我再告诉你 我觉得这条根本违宪了 这样你觉得有道理吗?
你要用自由来扯那可以扯的可多了你如果让大法官释宪成功我就觉得有道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1:00那条法律最莫名的就是不允许 宠物用 跟 食物用 两种狗你不妨告诉我你想怎么扯吧XD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3:00疴 这是因为国防啊 没有国防 你连生存权都没保障
国防也可以不用限制人身自由阿 比方当兵还是可以外出
当兵可以不用管制一堆兵营内的生活 可以开放外食等等你搞错我的意思了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5:00没人说不能调整吧,现在11月连智慧型手机都要开放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6:00我不懂的是 你根本没想讨论进食狗肉的合理性 讲这些干麻?
你才没搞懂吧 你要提合理性的问题 那你要先有足够的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7:00自由进出军营?那我要紧急集合你人在军营外怎办?
至于你扯到自由 就有差了 一个是因为国家而产生的法律尽而给予保护的服务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8:00所以会有人轮休不是吗?
你要先释宪成功 不然这不跟军营的限制自由没两样?那是正常休假 不是休息时间外出
所以人民想要给这国家保护就必须遵守给予自由与自由内的义务至于跟动保法是完全两回事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39:00那我真的不知道你讲的休息时间外出是啥时间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40:00我的立论很全面啊 有什么面向你觉得有问题吗?有啊 我知道啊 但那个时间短到你根本没办法离开营舍太远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42:00我真的很怀疑你知不知道什么是 自由 耶尤其是看你提出" 营养 需求 必要性 "
人类成立国家 国家才给人类生存的机会 所以对于国防等应尽基本义务给予国家限制自由的权力 就像当兵可是不代表国家可以限制人类吃与不吃什么的选择
如果你要求饮食自由 那你要先释宪说这条违宪阿如果没有违宪 说这么多不就是空谈吗?
我们的生活就是按找宪法进行 宪法已经列了要服兵役同时给予自由所以服兵役不违宪但是这条违宪
如果违宪你们应该要去提出大法官释宪不是吗?这样才能保障你们饮食自由的权益阿
只是不是我说了算 我也没那个时间去释宪 可是这条绝对有争议囉
如果你要说服我说这条违宪 那请你用足以说服我的资料而不是在这边说这条违宪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48:00那我这样问好了:你觉得这条是否在限制人的饮食自由?毕竟人民要提出违宪前,总是要有“什么是违宪”的概念吧
我换句话问你好了 你觉得这条在哪些方面构成限制人饮食自由的概念?如果我说我不觉得有限制 你要用什么资料说服我?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0:00因为这是在限制我吃狗肉不是吗?还是你觉得这没有限制?你如果觉得动保法没有限制人吃狗肉 那就不用讨论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1:00因为这种状况下我们的思维有根本上的不同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2:00没喔 没你想像的那么复杂喔我先问你:你觉得动保法有限制人吃狗肉吗?这个是非题对你而言不难懂吧
我是不知道啦 因为你的说法跟原始文章明显有牴触原始文章的说法是不禁止食用但禁止宰杀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4:00对啊 是不禁止食用,但是禁止宰杀 没错我问你:这法律是不是对人吃狗肉进行限制?
那有限制的问题吗? 你路上看到死掉的狗拿去烤来吃也没有问题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5:00所以你觉得“你只能吃路上自然死的狗”这对食用狗肉没差?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6:00所以有一天改成禁宰猪但可以吃死猪,你也觉得这没限制吃?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8:59:00所以一个法律订下来,所有动物都能吃 但不能宰,在你眼里
那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你要说的是饮食自由 那就跟饮食有关阿 怎会无关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1:00所以吃狗肉不就是饮食的一环吗?这跟我吃的食物与别人是不是一致有什么关系?你懂我意思吗?这个自由不会因为这东西常吃与否有变化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2:00我觉得你不太了解 自由 耶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3:00你现在只是一直坚持这法律限制下去有没有差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4:00你可以告诉我 吃猪肉 跟 吃狗肉 的自由在宪法上的不同是?没有把狗肉做为主要食用用途这不见得是因为没人想吃喔难道你觉得我常常吃蚱蜢,法律通过限制我吃蚱蜢 这合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6:00社会主要风气也是没什么人吃蚱蜢啊 所以你觉得通过吃蚱蜢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7:00禁令限制我吃 这合理?
但是如果社会风气保护蚱蜢做出保护限制 那当然不行啊
你要先给我限制蚱蜢的理由我才能告诉你合不合理宪法也有讨论风俗民情作出法律调整的部分阿如果是看"你"不顺眼 订出这条法律 那就有问题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8:00不是看"我",是看“吃蚱蜢”这行为不顺眼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09:00ok 那我懂了 我们对于自由有根本上的不同看法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1:00所以你也不是认为动保法没有限制饮食的条文而是你认为那个限制ok因为改成禁宰猪只,你认为那是有限制的只是你觉得这时候饮食自由不如你保护狗的欲望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3:00nononono 我讲的东西跟饮食习惯无关喔@SapiensChang 他认为顺从社会风气就不算违宪了我讲的东西是 饮食上的限制,跟习惯无关
除非你修宪去改变蚱蜢的动物权 不然就不能违反宪法第八条人身自由权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4:00他觉得那是顺应习俗的改变啊 XD我是不清楚他是怎么解释成那样就是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5:00他可以说吃狗肉违反善良风俗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6:00是啊,饮食自由包含在人身自由里面啊就好像穿衣服你不能限制我穿的颜色一样
你要我用法律跟你讲 其实动保法这条的设立 我指的是不能食用猫狗这部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7:00但也许你会说,如果红色违反风俗,那禁止也是没违宪
宪法的自由是一种概括式的表示并没有说明饮食自由这种自由要详细解释就要交由法律处理
你知道这条不违宪 除非不吃猫狗是有助于公共利益的发展 宪法23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19:00我觉得他有可能没读过本国宪法耶
你要说人身自由 但是宪法的人身自由很明显没提到饮食
我们说清楚啦 他违反宪法第八条并没有 公共秩序跟饮食无关
再者增进公共利益连 吸烟喝酒的禁止都不符合比例原则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22:00你这样定义公共利益 就跟护家盟的论调差不多 哈哈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23:00我在讲的就是你解释公共利益的方式很有趣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24:00如果用“人的观感”定义公共利益 回有一堆光怪陆离的结果
那妳可以用法条定义的公共利益来详细回我解释为什么吃狗肉并没有违反公共利益如果你我都做不到这点就永远不会有交集
不能这样说 我觉得要不要吃狗对我没差 可是我不喜欢没有道理 这是两回事
我也不喜欢没有道理啊 但我认为这目前看来算合理那就是要讨论有没有道理这回事啊
那么法条定义的公共利益又是怎么回事呢?你我都会有不同对公共利益的想法 以法条为准的话呢?
动保法的设立是在于避免宠物被虐待 避免人类危害动物 并且节制人类的残忍暴力一面 这叫公共利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29:00不如你应该跟我说 你认为吃狗肉违反什么公共利益?因为我们是认为没有违反公共利益的
而且公共利益是有比例原则的就跟可以吸菸不能吸毒一样
不是 单纯不能屠宰狗就不符合公共利益了可以屠宰动物 才叫符合公共利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32:00喔 所以你坚持我们的法律没有限制吃狗肉的部分?
我们不吃宠物 才可以生存不行啊 我就说 除非 你修宪提高猫狗的动物权 从动物区分出来 不然在法律 他们都是物品地位你不能只那猫狗出来 在法律上他们没有独特的地位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11-04 09:35:00不吃鸡牛羊鸭也可以生存啊,所以我可以限制只准吃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