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男台风天溺毙地下室 家属求国赔2181万
3.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一名57岁的张姓男子2001年9月间纳莉台风侵台时,因不慎摔落地下室,结果溺毙死
亡,张男妻子和儿女认为,地下室属于防空避难场所,辖区的南港分局有列管清查的责任
,但分局却疏于管理,才会导致地下室淹水、淤泥,害张男溺毙,提告要求国赔2181万多
元,但士林地院认为,该地下室属于公寓住户所有,应由住户自行注意,案发前也未有人
通报警方积水情形,因此判张男家属败诉。
判决指出,南港分局主张,该地下室非公共设施,且张男遗体相验结果,也指张男是晕眩
跌入地下室,认为分局并无赔偿责任。
法官向都发局函询后,认为该地下室属于公寓住户共有,且入口还有铁板遮盖,一般人无
法随意进出,认为地下室并非公共设施,案发前也未有人通报警方积水情形,因此判张男
家属败诉,可上诉。(吴珮如/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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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恐龙家属又来啦,动不动就要国赔,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