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2/1290723
养十年才知非亲生女儿 告妻子通奸
2015-11-03 19:42:03 联合报 记者袁志豪╱即时报导
赖姓男子与妻子结婚隔年,生下一女,赖获得掌上明珠,十分开心;但养到10岁,越看越
不像,亲戚也指指点点,询问妻子也欲言又止。今年6月,赖带女儿去做亲子关系鉴定,发现果真
并非亲生女儿,气得提告妻子通奸,之后并离婚。
新北地检署开庭时,赖的前妻承认婚后,隔年就与同事发生婚外情,没想到有了孩子,只
好装成怀老公的女儿。
赖姓男子指出,10年来他付出感情、亲情,结果是一场骗局,他已经与太太离婚,孩子他
也不要了,还要向前妻跟前妻的同事,求偿这10年来付出的扶养费用。
检察官指出,妨害家庭罪最重本刑为1年有期徒刑,追诉权时效仅5年,本案犯案时间在10
年以前,已逾追诉时效,因此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