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27,与我的伤痕
最近,同志大游行中出现了“废除刑法227” (与未满16岁儿少合意性除罪,通常罚成年
人,双方或多方都未成年会适用“两小无猜条例” ) 的声音,出现在游行队伍蓝线的宣
传车上。我朋友当天也上了宣传车,他表示当他发言时,车上志工一直夺取他的发言权,
不过他的主张并不是废除刑法227,而是要给儿少背后好的支持系统,但当天在车上的志
工不断地说:“所以我们要废除什么?”, 我朋友的脑袋一片空白,觉得完全被牵着鼻
子走,无法说出真实的心声。
我身为一名跨性别女性(出生是生理男性,心理认同是女性),同时也是名同志/性别运
动者,我固然认同国家社会在祭出刑罚前,要给予儿少更多的性/性别教育,以及更多的
保障与培力,而不是直接一昧的否定与禁绝。但对于直接废除刑法227,或是将“儿少性
自主”理解成 “儿少‘自主’与成年人进行插入式性行为” ,对于我来说实在太快,也
太过于简化、太过于狭隘了!
我想先谈谈我的经历,我自己就是这些人口中的“227恶法共犯”,那是在我14岁时发生
的事情。当时家里并不接受我的性别认同,因此发生了许多冲突与摩擦,甚至衍伸了家庭
暴力问题,包含精神、言语与肢体的暴力,以及对我性别表达(同时也是我的人格尊严)
的禁止与否定。且当时我外公非常不接受我,甚至扬言要把我妈和当时支持我的哥哥也赶
出家门,于是我选择离家出走,想要让自己好过些,不想拖累自己的母亲与哥哥,也可以
说是为了逃离受暴与倍受威胁的环境。
但当我离家出走,身上没有半毛钱,14岁的我也根本无处可去,只能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
游走,直到天色暗了,我虚弱的身体早已精疲力尽、又饥又渴,才坐在河岸边放声大哭,
满脑子想着要跳入河里,结束自己被否定的生命。这时,我的生命仿佛出现了转机,有名
陌生大叔钱来关心我,不知为何的我已忘记他的容貌,只依稀记得他身材高大,身高超过
180。当他听了我的状况,他给了我食物-苹果与木瓜,单独陪着我直到夜深,我心理非
常感激他。
然后,他说想带我去旅馆,让我能好好休息,但我们到了四下无人的地方,他开始抱我、
亲吻我,甚至抚摸我的身体。而我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自己被夺走、被玷污了,但现在
的我还能怎样,我没办法回去,不熟路、四下无人也无法求救,求救难道会更好吗?还是
会失去他的帮助而更惨呢?即使我反抗也反抗不了他,而且我还求助于他,反正我早已想
死,得不到任何救赎,于是没有反抗。
但最终,我被遗弃在路边,继续漫无目的的走着,直到天色渐亮,无法在忍受下去,才走
进离我家相当遥远的警局报案。但警察认为我是自愿,认为“没有拒绝就是同意”,甚至
问我“那男的帅不帅?”,以及一堆对我性别的敌意,让我非常不舒服。而且最后因为不
在辖区而不受理,且依然把我送回我家,那个我急欲逃离的环境。并遭到母亲的指责,以
及再度陷入深渊当中,自责与痛苦很久,觉得自己应该要反抗却没有,觉得自己很下贱、
没用,甚至在浴室用菜瓜布与铁刷刷身体到流血,全身不断地颤抖著。
几天后,我到了学校,找辅导老师诉苦,辅导老师便依法通报,纵使我不是那么想告那个
人,因为我并不希望惩罚加害者,况且某方面而言,他还是社会中少数对我比较好的人,
但又因为我当时渴望能够求助,以为这么做就能够得到一些协助,但实际情形相当令我失
望,除了要我指认犯人,什么都没有,甚至警政、司法、医疗与社福通通都对我不友善,
反而造成我好几度的伤害。
报案的时候,我由于当下没有拒绝,而被判定为“合意”,但刚好我未满16岁,所以还是
能够报案,正是因为那所谓的“刑法227”存在。然而过程中,我盼望的是透过报案,能
够得到一些资源与协助,像是庇护与安置等等,虽然我也知道希望相当渺茫,但还是尝试
著去做了,结局也如预期般的,让我绝望与懊悔。
故事大致上到这,我还没有勇气完全写清楚、写完整,但我想说的是,刑法227对我而言
,并非废与不废的问题,而是更背后的性别歧视、儿少处境与社会失能等问题。比起某些
人说的“儿少没权利说要性”,我看见的倒是“儿少根本没权利说要不要,成人被要求有
义务说不要”才对! 一来是,在如今的家父长制下,儿少被视作成人的所有物,根本尚
未拥有足够的资源,能够得到“真正的自主”,往往只能任由成年人摆布;二来是,不论
是儿少或满16岁的受害者都同样会遭到“真的不是合意吗?”“真的有这件事吗?”的质
疑。直接认为儿少对性是“合意”的是该受到质疑的,且满16岁的人难道就都有足够的资
源能真的对性“合意”吗?在缺乏性/性别教育的台湾,满16岁的前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情,让人能够有如神灵附体般的拥有对性“合意”的能力呢?我的故事是发生在14岁,
至少现在的法治中还有刑法227能用,但是如果发生在24岁、34岁....74岁、84岁呢?
究竟“废除刑法227”到底是造成预防儿少性暴力的疏漏,还是保障了儿少性自主,我认
为这还有待商榷。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如今强暴文化与弱肉强食的规则横行的社会,女性
、性/别弱势与儿少等,这些人们有如没有皮肤般的失去了身体的界线与自主性,任由社
会与优势者们鱼肉宰割。所以当我们讨论儿少性自主的时候,必须意识到性暴力的存在,
必须正视儿少,特别是像女性、同志与跨性别等弱势儿少的处境,去讨论如何建立适当的
支持系统与其所需要的资源,以及与成年人之间权力极端不对等的问题。否则也根本只是
成年人的傲慢而已!
心得:
最近的同志大游行刚刚结束,有些人就正在吵这个议题
板上也有人讨论这个刑法227
不过有些成年人像界借由什么儿少性自主
废除这条法律,可是却没有考虑
儿少跟成人的权力是不对等的
如果废除了他,后果不堪设想
难道废除这条,就是认识“性”了吗?
来源:http://on.fb.me/1Wtl3e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