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没有化学、化工背景。在此发表一下,我对此事的看法:
(1) 段宜康主导修改食安标准
段宜康是否经过"公开"讨论之后,才请食药署修改标准?
(2) 段宜康介入司法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02004053-260402
引述:
黄孟珊今再度回应指出,早在全案侦结前,就接到段姓立委透过法务部传真提出数点质疑
,还要求释放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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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黄孟珊的回应属实,那段宜康确实介入司法。如果段宜康身为民意代表,
认为黄孟珊押人有不当、不合理之处,应该要先开记者会要求放人,这样子比
较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