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sces7233 (悠嘻猴)》之铭言:
: 一段感情结束一定双方都有责任跟错误,我也不完全是对的
三年前奉子成婚,前妻想拿掉,我认为堕胎不好
所以让她辞掉工作在家里待产,我自己去上大夜班的工作,多赚点钱
我认为这是男人的责任
等到生完后半年,我身体肝指数太高,不得不放弃大夜工作 (本身有B肝)
因为我想陪家人到老,不想那么早死,所以只好再找工作
这时小孩六个月,我的薪资是33K,要撑起一个家是不够的
小孩是烧钱的,还有这个家的生活费
所以希望她上班,小孩让鲁妈顾
当然后来的一年换四个工作就出现了
庆幸,我找到一个白天的好工作,也熬了一个小主管的位置
她不想上班,所以怀了第二胎
我也认为,没关系,那我再撑一下,现在老大开始吃副食品了
只是我开始接收到许多的负面消息,还都是两人都认识的对象传出来
鲁妈没帮她做好月子,所以她身体差
(鲁妈月子时,一天煮五餐,天天端上楼给她吃,那时我大夜班12H,到家都是倒头就睡)
鲁姐的小孩讨人厌,最好不要常回来
(最后鲁姐被鲁妈告知少回来,身为弟弟的我,对姐姐很愧疚)
(鲁妈这样做是错的,但,对她而言,她是老辈人,想法本来就很死)
我都没给她生活费,别人都会给
(家里开销一律都是我在支出,她所谓的生活费是要买她的东西)
我会为家人抱不平是因为,岳母从结婚后从来没来看过小孩
(她要的只是钱,要结婚时要我拿30万饼钱出来给她,但不发饼)
名义上的大舅子,我从来没看过他,只知其人不见其人,唯一一次看我小孩
(为了跟她及我岳父谈我岳父的退休金)
(我上班不在家)
我岳父偶尔会来看看孙子,退休后他一样又找了份工作做
所以我尊敬他
最后让我决定离婚是她当着我与小孩的面闹自杀
这已经踩到我的底线
很多事情被视为理所当然,但没有想过自己有没有将心比心
我对自己说,就算去当乞丐,也是要把两个小孩扶养长大
这是我对小孩的责任
要说我仇台女也好,或是觉得我偏激也罢,至少我知道台女也是有好女人
只是是极少数,十个顶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