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说要漠视。
你可以坚持一个人权的角度,这没有任何问题。
这是你的核心价值,不需要害羞。
但是人权有所谓的“方法”。
首先你遇到一个可能是人权危害的议题。
你必须先做评估,到底是什么出了问题。
是个人?社会?还是国家?
当事人是否存在这样的人权概念?
如果没有,可能得教育或引导他们。
如果不做好脉络的分析,到时候可能弄巧成拙。
例如你可能想救援被家暴的妇女,但是因为你的介入反而让该妇女被名誉谋杀。
通常人权工作者,不会有警察或军队陪着你去救人,或推展你想做的事情。
必须考量被救援者与自己的的风险。
或许牺牲是一种情操,但人权工作者并没有多到像蚂蚁一样可以不断的牺牲。
人权工作者需要很长时间的启蒙,工作方法需要学习与磨练。
绝对不是说有必死决心就足够了,也不要浪漫到幻想自己就能做什么。
这世界并没有简单到一个人就能举起。
另外,被救援者的意愿也很重要,或许我们可以教导他们,但常常不容易短期就有效。
除非立即就有生命危险,他们可能会有警觉,
不然很多时候他们还是照着社会制度去运作,不见得发现自己受到压迫或侵害。
讲这么多,人权工作不是你在电脑前嘴砲说这些人好坏就没事了。
改变需要时间,也需要好的方法,但永远都不会嫌晚。
※ 引述《alan13679 (alan)》之铭言:
: 难道可以漠视吗?
: 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当地文化
: 就算当地的文化和我们不一样
: 但是它完全悖离了人权的普世价值
: 难道去亚马逊泛舟
: 被吃了也不能说什么
: 当地文化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