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高喊结婚 那近亲呢?
2015年11月01日 10:22 丁世杰/综合报导
同性恋于10月31日在台北举办大游行,诉求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艺人也声援同志婚,表示
“我们要结婚关你什么事”,凸显异性恋干预同性恋结婚的荒谬。但是,恐怕不是这么简
单的一回事。
有一定血缘关系者,依民法规定,也不能结婚,否则婚姻当然无效。如果同性恋能结婚,
那么,近亲结婚,又关他人什么事呢?似乎也没有禁止的理由。反言之,如果近亲不能结
婚,却让同性恋结婚合法,如此独厚同性恋,真的合理吗?
按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条有三款近亲结婚禁止的规定,违反此规定者婚姻自始当然绝对无效
。例如:六亲等以内之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因此,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属于四亲等旁
系血亲,故禁止结婚。
至于近亲禁止结婚的理由,大率以优生学为主,认为近亲结婚所生子女,畸形的机率偏高
。
但是,性解放者认为,非近亲结婚也可能生下畸形的后代(性解放者一贯如此主张,例如
异性恋也可能得爱滋病,异性恋家庭子女也可能出问题…等等)。因此也认为,近亲要结
婚,关他人什么事?若依性解放者的主张,则民法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也可以废除了。
但是,台湾真的要走到这一步吗?(工商即时)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1101001155-260405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