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zuki (入赘桧月家,我妻彩花)》之铭言:
: 原文删除,容赦
: 我并非护家盟,虽然我是基督徒。
: 同性恋婚姻我作为基督徒反对,但是我国家要怎么做,是别人的事情,我们的宗教就是反对。
: 我对同性婚姻反对,但是他们要结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要争取税收优惠?这个自己去争取吧。
: 同性恋只要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他们爱刚刚好磨豆腐,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但是我绝不认同
: 这样的选择。
: 剩下的问题就是,我们能否拒绝服务,他们不能要求要在我们的教堂举行婚礼,也不可以说那些
: 拒绝服务同性恋的婚礼业者,糕点业者等歧视。他们也是有他们的观点阿,你总不能去吃素的地方
: 靠北人家不提供荤菜阿。
这个问题很有趣,
台湾结婚不用在教堂举行仪式,而是去户政事务所登记。
所以教堂要不要办婚礼,那是你们自己决定的,但我支持同志基督徒进行对话。
毕竟我认为耶稣不会支持这种没有宽容与爱的教会。
: 领养儿童我绝对反对,这个社会问题了。
: 众所周知,儿童是家庭的礼物,家庭只有男女结婚才能构成。
: 虽然一个家庭会出很多问题,例如夫妻关系不和,或者新北。
: 但是同性恋不是家庭。
: 不孕家庭是仍然趋近于一个家庭,只是生不了。
: 同性恋无论如何都和真正的家庭差太多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本来这些理应被收养的孩子,其实都是同志从父母身边抢走的?
如果生父母能提供完整的家庭功能,当然就不需要轮到同志来收养。
但就是因为生父母不能提供照顾与教育才会需要让人收养阿。
而台湾的收养目前以异性恋来说,还是无法照顾每一个孩子。
你的意思没有配对成功就不管他们嘛?
真的不想被同性伴侣收养,你大可以去教会动员,教他们把孩子都收养完就没事了。
: 福利院虽然也不是家庭,儿童被留在福利院很可怜。
: 那我们应该让同性恋患者来领养儿童吗?这样可以给孩子一个家吗?
: 不是的,家庭的问题可以家庭解决,我们应该宣导家庭和睦,父母责任。
: 至于孤儿我们不能把他们从一个冷清之地推向一个火坑,这不是解决办法。
: 至于儿童福祉法为什么要规定收养条件就是这样,我们要保障孤儿的权益。
: 我们应该把他们带到家庭去,而不是另外一出虚假的戏剧。
: 我知道这样很难,或许这才是我们基督徒为什么热衷办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的原因。
: 在没办法的情况,尽量给儿童关爱。
首先,台湾不是叫做福利院阿,你是中国人?
另外,基督徒或许办理许多养老院跟育幼院,但是这不代表你可以决定要让谁收养阿。
而且育幼院的团体生活哪里像是目前的家庭了,你是带去哪个家庭?
: 最后说一句:同性恋我不赞同,但是这是你们的选择,我只会说我认为是对的事情,
: 正如你们一样。如果让我投票我会弃权,因为我不想提你们决定,我决定了你们也
: 不会回归正常。你们有税务上的需求,这个你们可以自己诉说自己的难处,反而
: 更加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