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440422012829763
段宜康:
黄检察官:
我不知道为什么去年发生的事情,到现在您才揭露?是因为选举到了?
我宁可不是。
您对“某段姓立委”的指责,分3个层次:
1.
引用您的文字:
《“无水石膏”(学名无水硫酸钙,用于模型、面膜等商品,俗称工业用石膏...
无水石膏在锻烧过程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
您是根据这个理由,才对我公开有了严厉的指控。
但黄检察官,我知道您读过台大医学院,不像我连元素表都背不好,化学从来不及格。
您不必问您的“专家证人”,应该也知道,无论二水石膏、半水石膏、无水石膏,
都是硫酸钙。既无毒,也没有腐蚀性。差别只在三者的含水比例。
天然石膏一定会有杂质,能不能用在食品上,只有一个判定标准,就是如果纯度不够,
含杂质比例太高,当然不能用在食品上。
您知道无水石膏本来就普遍用于豆花等食品的制作过程中吗?
您知道用于食品的无水石膏,价格比二水石膏更贵吗?
我相信您都知道。
但如果知道,又怎么会有这种结论呢?
2.
《为了替大老板解套,经过一年的奔走及不断向食药署施压,
成功让“无水石膏”纳入规格标准中了(比照中国大陆)...》
我不知道一家资本额2100万,有45年历史的石膏工厂负责人,
符不符合你的“大老板”标准?但至少有一点,您是搞错了。
无论以国际卫生组织或欧盟、美国、日本的标准,二水石膏、无水石膏,
只要纯度和使用比例符合规定,就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至于我怎么奔走及施压?
您既然公开指控我,可不可以一并举证?
这个案子,我只开过一次协调会,就在去年12月11日,参加的食药署承办人员名单,
我也公布过了。我公开或私下有没有施压,您总可以直接问他们吧!
黄检察官,我发现后来您的发言,就不再提前面两点,只集中指控我:“介入侦查”。
3.
《向基层检察官施压,在我忙得不可开交之际还要应付来自法务部的传真
其中10大质疑我记得几点...》
这是我感到最离奇而无稽的指控!
黄检察官,
您起诉本案,是在去年12月10日;我找卫福部开协调会,是在起诉的次日。
那时您的侦查不是都已经结束了?我听了卫福部食药署的建议后,
才找了法务部,口头表达希望他们就此案,注意检察官的证据能力。
我找法务部也就只有那一次,时间当然也在您起诉之后。
除非我坐了时光机,才能介入您的侦查不是?
收到您的控诉后,我请法务部提供他们传真的日期、内容、对象;
但法务部回答说他们不记得有传真,一时找不到这个资料。
我相信您手上一定有这份传真,可否让我知道日期和内容?
顺便也教教我怎么介入已经侦结起诉案件的侦办?
更何况,即便今年6月24日,卫福部公告将无水石膏列入合法食品添加物,
也不能溯及既往,让您起诉的对象在刑事、行政上免罚。不是吗?
黄检察官,您指控我:
《你没有资格再成为民代... 我对段立委的行为感到可耻....》
讲了这么重的话,让国民党党部、立委、网军,在大选当头,
拿了您的指控,扑天盖地散播。
您总该负责地对外,公开回应我的疑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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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上色啦,另外那段能不能溯及既往既往的部分
这部分不太确定,因为法令有从新从轻的原则,
就算还是有罪也会纳入考量,减轻刑度
还有一点,理工的人都应该知道,二水或是无水石膏只是含结晶水的差别,
是工业级的还是食品级和这个无关,这应该很简单的概念啊,
为什么前几串的推文还是一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