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股利所得减税? 财长:年损700亿元

楼主: moft (到处走走~~~)   2015-11-01 00:50:55
※ 引述《DarkoMilicic (洨米粒)》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新闻网
: 2.完整新闻标题:
: 股利所得减税? 财长:年损700亿元
: 3.完整新闻内文:
: 2015-10-30 04:50:32 联合报 记者沈婉玉/台北报导
: 富人股利所得高,国民党立委潘维刚提案调降股利所得税,为富人请命。民进党立委李应
: 元昨天质询时问财政部长张盛和“支持吗?挺得住吗?”张盛和答复,若修法通过,预估
: 将有七百多亿元的税收损失,“兹事体大”。
: 财政部官员强调,去年新通过的财政健全方案才帮国家每年增加约六百多亿元的税收,如
: 果股利所得减税,过去的努力可能就是“白忙一场”了。
: 潘维刚等十七位立委连署提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将现行个人股利所得改采分级课税,适
: 用税率百分之廿以上者,股利所得改以百分之廿固定税率课征;适用税率较低者,则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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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进课税。预计本周五交付财政委员会审查,下周三财委会将先进行专案报告。
: 但李应元表示,有能力、收入高的人缴较多的税,才符合租税公平及正义;若股利所得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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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案修法通过,七百多亿元减税利益显然集中在高所得者族群,在税制调整时必须谨慎考: 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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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应元指出,股利所得集中在富人,根据一○二年所得税申报资料显示,所得净额在一千
: 万元以上的富人仅八千户,但股利所得高达一六一二亿元,占全国总股利所得约二成七;
: 以税率来看,税率为百分之四十的富人有三点六万户,占全国总股利所得约三成六。
: 若以五分位表来看股利所得,收入最低的族群,股利所得仅二○八亿元;但收入最高族群
: ,股利所得高达四六一九亿元,占全国总股利总所得的七成六,约是收入最低组的廿二倍
: 。
: 张盛和表示,资本市场税制很复杂,涉及营所税及综所税,大部分国家两税独立,我们是
: 两税合一但减半扣抵;有些国家课证所税,有些不课;我们综所税率最高百分之四十五,
: 但营所税率却是世界最低的百分之十七。
: 财政部官员指出,外界长期批评我国税制不公,资本利得税负过轻,使税负集中在薪资所
: 得者身上;而高所得者的收入,主要就是股利所得,为富人减税,争议性很高。
: 【记者林安妮/台北报导】针对调降股利所得税率案,金管会主委曾铭宗昨天表示,国外
: 股票股利所得大部分采累进税率,立委提案虽有助作多台股,但是恐损社会公平正义,仍
: 应找寻平衡点。
: 曾铭宗昨天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被媒体问及看法时说,调降股利所得税,虽可鼓励
: 企业家进一步投资,也能吸引市场大户继续投资股票,不过,税制健全应重量能课税,有
: 所得就应缴税,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税制若要改变,除了考量资本市场、产业发展外,也
: 应重视社会公平。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281686
: 5.备注:
: 潘维刚 KMT不分区立委 现代妇女基金会常任董事
资转录:立法院议案关系文书(中华民国41年9月起编号)中华民国104年10月28日印发
院总第225号 委员 提案第 18047 号
案由:本院委员潘维刚等17人,鉴于证券交易所得课税制度(以下简称证所税)自一百零
二年实施以来,历经二度修正,外界仍有异见,又一百零四年第二季以来全球景气疲弱,
国内外政经情势发生剧烈变化,国内景气及股市低迷,为振兴经济及股市、增加投资意愿
,爰提案修正所得税法第十四条之二条文。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说明:
一、初次上市、上柜前取得之股票,于上市、上柜以后出售者(以下简称IPO股票),应
核实计算证券交易所得及应纳税额之规定,自一百零二年实施以来,影响创业投资人投资
意愿,申请初次上市、上柜家数较以前年度减少,应于一百零四年底落日,而中华民国境
内居住之个人(以下简称居住者)出售兴柜股票数量合计十万股以上应核实课税之规定,
系IPO股票课税配套,并予落日;又配合居住者IPO股票长期持有优惠适用至一百零四年止
,酌作文字修正。另取消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居住者出售股票金额合计超过十亿元
者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之规定。综上,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居住者出售上市、上柜
及兴柜股票,不论交易金额多寡,其证券交易所得额以零计算。
二、居住者出售未上市未上柜股票及非居住者出售有价证券维持核实课税,理由如下:
(一)居住者未上市未上柜股票交易所得课税规定已行之有年,且对其课税并不影响股市交
易自95年1月1日起,政府制定所得基本税额条例,规定居住者之未上市未上柜股票交易所
得应课征基本税额,嗣配合证所税修法,乃将该规定调整至所得税法,又该等股票并未在
集中交易市场(台湾证券交易所)或店头交易市场(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交易,对其课税
并不影响股市集中市场交易,爰维持现行该等股票之课税规定。
(二)对非居住者股票交易所得课税,可进一步提高外资法人投资股市比重考量外国投资机
构(即外资法人)具一定规模,并为利国内股市发展,现行证所税爰参考国际惯例,规定
在中华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之外资法人交易国内股票毋须课征证所税,依此,对非居
住者个人股票交易所得课税,可间接促使境外资金以法人形式投资国内股市,进一步提高
外资法人投资股市比重,有助股市健全发展。
提案人:潘维刚  
连署人:王育敏  詹凯臣  王廷升  吴育升  林沧敏  林德福  邱文彦  
黄昭顺  陈碧涵  王惠美  廖国栋  苏清泉  孔文吉  杨玉欣
  张嘉郡  陈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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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财政部官员指出,外界长期批评我国税制不公,资本利得税负过轻,使税负集中在
薪资者身上;而高所得者的收入,主要就是股利所得,为富人减税,争议性很高。
2.提案人和连署人等17位立法委员,清一色都是 K M T ~~~(笔记)  
作者: wesiy (不小心毕业)   2015-11-01 00:54:00
领500的党工一样含泪投啦
作者: SuperUp (( ̄▽ ̄#)﹏﹏)   2015-11-01 00:55:00
KMT这8来年一堆的政策总的来说就是在劫贫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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