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colonai (凉夜之风)》之铭言:
: 关于这起事件 当时在下我刚好有参与到一部分
: 提供一些我得知的内容 (凭记忆 可能有误)
: 1.根据现场查扣结果 厂商将中国大陆进口的袋装无水石膏
: 外面再套上一层印有我国主管机关食品添加物许可字号的袋子
: 2.现场查扣到的无水石膏 检验结果确实有含有重金属
: 3.厂商没有直接卖消费者或食品店家 都是卖下游的化工材料行
: 并提供上述主观机关食品添加物许可字号的证书影本给化工材料行
: 化工材料行信以为真买来之后 再卖给消费者或食品店家
: 4.印象中案子麻烦的地方是 厂商已出货的部分
: 似乎已经全部卖到消费者/食品店家端了 无法查到样品
: 而且化工材料行说他们买的时候没有发现有内外两层袋子
: 所以即使查扣的部分有重金属 也直接无法证明
: [厂商曾经把含有重金属的无水石膏当卖食品添加物卖]
: 毕竟查扣的货还没有卖啊...已卖出的货到底是什么情形 死无对证
: 5.厂商请了分属两个事务所的三个律师 都是很优秀的律师
其实这次事件 真的点出很多问题
先以一个不专业的化工人来解释
工业级/食品级 & 二水/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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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工业级
当然就是不能食用
而不能食用的原因大多是因为里面含有超过"法定剂量"的有害物质
那为什么会有这些有害物质呢?
原因有很多
以这次的石膏(硫酸钙)为例 [其实之前的肠胃药中的碳酸钙也是一样]
大部分石膏都是由天然矿石中提取
而天然矿石中一定会含有其他的杂质
这些杂质就包含了许多重金属
当然如果要去除杂质
那就得经过一连串的化学纯化制程
[你说不是天然ㄟ最好? 哈哈哈! 很多无知大众的诡异观念笑笑就好]
而这些纯化制程都是要钱的
纯化程度越高越花钱
甚至纯化制程成本比原料成本还要贵上许多
而食品级产品的纯度要求又比工业级严苛
所以食品级会较工业级产品贵上数倍!
很多无良商人为了节省成本就直接买工业级的产品加入食品中
而所谓的 二水/无水
就只是硫酸钙有没有和水化合而已
通俗一点的类比
大概就是 盐巴 受潮/没受潮 的状态
受潮盐巴能够吃 但是没受潮的盐巴不能吃
听起来就是很怪的概念
所以国际上食品法典两者都可合法用于食品添加
台湾不能添加就单纯是法规上的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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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屁完!
如果这起案件真的是有在查扣的石膏中验出超量的重金属
那从检座的脸书发言来推测她的理解
还真是令人冷汗直流!!!
明明针对的重点该是有无"超量重金属"
却能把重点放在 二水/无水
还直接把二水/无水 错误定义成 食品级/工业级
如果把这错误百出的理解写成起诉书
到了法院,辩方律师只要找个稍微有化工专业的证人
大概就能把起诉书轰得一无是处
因为二水/无水 根本不是影响人体健康的关键
到时法官因此轻判也是非常合情合理
只是可能又会被乡民说是恐龙法官
但原因根本是检察官的起诉重点搞错
也因此让本因为此负责的厂商能脱罪
从这点来看,错误理解状况的检察官
表面上看起来是要义愤填膺的严惩罪犯
但其实跟纵放人犯没两样阿!
黄检!
起诉书还没送吧?
有空发脸书, 不如赶快找个专家赶快恶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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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把无水硫酸钙列为合法食品添加剂
的确是食药署行政怠惰的缺失
而段宜康要求食药署改正
就一个立委的角度并没有做错 也符合他的职责
但也仅就于此
台湾民代的乱象
就是常常借质询来干扰司法
你哪位? 能不能羁押你说了算?
你哪位? 有没有证据你说了算?
你哪位? 有没有罪你说了算?
即便这件案件真的是"不含重金属的无水石膏"
但现行法令也还是禁止添加
厂商也很明确有触犯法律
能不能释放是属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职权
你有何立场能够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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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
行政 立法 检察 看出一堆问题啊!